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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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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杭州部分路口错时放行右转车辆与直行路人,遏制交通事故发生
右转弯信号灯“长眼睛”了
  本报杭州7月15日讯 (记者 李应全) 在车水马龙的杭州,右转弯的车辆经常会和直行的行人闹点小摩擦,甚至将人撞死撞伤。目前,杭州市已经着手优化红绿灯控制系统,在很多路口错时放行右转车辆与直行路人,以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右转弯信号灯 “长眼睛”了,让提心吊胆过马路的行人多少松了一口气。

  斑马线成了“生死线”

  资料显示,公交车、黄沙车、水泥搅拌车等大型车辆在右转弯时具有很大的杀伤力。6月10日,右转弯机动车则在短短1小时之内夺走2条人命。当天上午,一辆公交车在庆春东路钱江路口将一名骑自行车的女子撞死。短短1小时之后,在莫干山路文三路口,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又不幸卷入重型搅拌车车轮下。 

  早在3月份,右转弯机动车在一月内制造了2起交通事故。3月5日,何女士在凤起路武林路口被公交车碾压致死。22天后,骑自行车的张先生在体育场路环城东路口不幸被水泥搅拌车夺走生命。

  这4起事故都由右转弯机动车不让直行的车辆、行人所造成。在右转弯的车辆面前,保障行人过路安全的斑马线却成了一道“生死线”。

  “直行优先”不能只挂在嘴上

  路口变成夺命“虎口”,有人说是因为车辆在右转弯时存在视野盲区,有人说是由于行人乱闯红灯,也有人把原因归结为司机没有执行“右转让直行”的法规。这些说法都不无道理。从路权来说,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在直行右转都是绿灯时,都有通过路口的权利。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显然,司机能否把行人的行路权放在首位才是最重要的。

  实际上,直行右转的绿灯同时亮时,司机能否遵守“直行优先”完全要靠他当时的意愿。

  信号灯“长眼睛”了

  有关部门多次呼吁交警部门缓解行人与右转车辆的矛盾。例如,市政协今年5月就提出议案,建议优化红绿灯控制系统,严格错时开启右转车辆与直行路人的放行时间。

  据了解,杭州交警部门目前已经在许多情况复杂的路口实行了右转弯信号灯的时间差,减少行人与右转车辆的“肉搏”机会。

  今天上午10时20分,记者来到发生过车祸的莫干山路文三路口。现在,这里的红绿灯已经进行了优化,先放行直行行人几秒钟后,再放行右转车辆。在有的路口,红绿灯则是先放行右转车辆几秒钟,然后再放行直行的车辆和行人。

  杭州市交警支队宣传处负责人王国伟表示,交通安全与通行效率永远是一对矛盾。每个路口红绿灯的设置都要经过周密计算,通行时间如果超过了某一时间值,则可能造成交通拥堵。错时放行右转车辆与直行路人可以提高双方的安全系数,但是并不能保证“绝对安全”。因此,行人和司机在通过路口时还是小心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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