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兰州7月5日电 甘肃金塔县“手机电池炸死人”事件发生后,5日,就引发事故的原因和善后事项,金塔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刚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死者家属已领到死者生前所在企业的工伤赔偿款13万元,但手机质量和电池爆炸原因有待进一步鉴定。
陈刚介绍说,由于事故发生在企业内,且死者是在工作岗位上发生的意外,调查组初步将事件性质定性为“意外事故”。但由于事件比较特殊,技术鉴定还未进行,调查组目前还没有形成书面报告。
据陈刚介绍,事件发生后,死者所用手机已面目全非,调查组根据外观认定其品牌属“摩托罗拉”,具体型号尚不清楚。因此,调查组委托金塔县公安局与“摩托罗拉”在北京的经销商取得联系,商家也派出了包括营销部经理、律师在内的4名代表来到金塔县,双方协商意见基本一致,对手机型号、电池质量和爆炸原因进行技术鉴定。“摩托罗拉”公司代表表示如果鉴定结论认定厂家有责任,厂家将会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