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稿范围:
凡全省17至55周岁的书法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投稿。
二、作品要求:
1.内容积极、健康向上,能体现时代风貌。风格、形式不限。
2.书法作品:以六尺整张以内为宜。
3.篆刻作品:每件印蜕4-8方,并附2个以上边款拓片,一式二份;其中一份须自行粘贴成印屏,印屏一律竖式,规格统一为高68公分,宽45公分,请在信封上注明“中青展”字样。
4.书法、篆刻作品来稿时请勿托裱;草书、篆书作品请附释文。
5.来稿数量不限,每幅作品须汇寄评审费20元(请从邮局汇款),未收到评审费的作品不予评审。务必在作品背面左下角用铅笔正楷注明作者的真实姓名、性别、年龄、通讯地址、邮编和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复印件。
6.来稿原则不退,如需退稿请在作品信封正面及作品反面均注明“落退”字样,每件作品并汇退稿费30元。
7.非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会员入展可视为加入浙江省书协条件。
三、征稿日期:
从即日起至2007年9月5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大展组织机构: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名誉主任:林晓峰 张成祖 蒋建东
主 任:朱关田 虞红鸣 陈瑞商
副主任:任淑女 陈振濂 王冬龄
鲍贤伦 祝遂之 杨西湖
李章庸 陈必武 郑成山
赵雁君 朱元更 马千里
委 员:叶伯军 袁长寿 胡茂伟
何元龙 傅其伦 王 克
邵星友 白 砥 刘长春
王 迅 朱昆明 汪永江
戴家妙 吴 莹 沈浪泳
沈 伟 张 索 王义骅
办公室主任:王 迅 王义骅
五、收稿和汇款地址:
地址:丽水市中山街638号群艺馆内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办公室
邮编:323000
电话:(0578)2159252、2116576
联系人:兰巍
六、展览和评选:
1.本次展览的入展作品总数约350件左右。
2 .征稿截止后,评委会组织评委对应征作品进行初评、复评,评出入展和入选作品,及“陆维钊”奖1名;“金城杯”金奖5名;“金城杯”银奖10名;“金城杯”铜奖20名。
3.组委会将委托专业出版社出版《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作品集,作品集为大16K彩色精印,印数为3000册。所有特邀作品、评委作品和入展作品均编入作品集。
4.组委会将向获奖作者颁发证书和奖金,向入展作者颁发证书。所有获奖、入展作者将获赠作品集一册。
5.12月上旬在丽水举行展览开幕式、领奖仪式及作品集首发式。
七、有关事项:
1.来稿必须符合征稿启事的要求。
2.凡投稿参展者视为已经确认并同意遵守征稿启事的规定。
八、本次大展的解释权归“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组委会。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征稿启事
为了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文化大省的号召,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彰显浙江人文精神,全面提升浙江书法的质量和品位,发掘书坛新人,推出精品力作,全面展示浙江书坛新面貌,推动浙江书法事业全面发展与繁荣。丽水市委宣传部、浙江省书法家协会、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联合主办《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丽水市书法家协会、丽水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承办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文广新局(体育局)、丽水市莲都区文联、丽水古堰画乡管委会为协办单位。大展从即日起开始征稿,于2007年12月上旬在丽水市展出。
现将征稿的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第四届浙江省中青年书法篆刻展
组 委 会
200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