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义乌7月3日电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毛建一) 今天在义乌召开的全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会议提出,2008年底前,全省司法所基础设施基本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满足司法所履行各项职能需要;2010年底前,基本完成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任务。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陈敏尔,省委常委葛慧君出席会议并讲话。
据介绍,近年来我省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明显提升,目前经申报、审核和省司法考核命名的“示范司法所”已达到401个,占司法所总数的28%。预防、化解矛盾纠纷的职能作用进一步发挥,全省司法所仅去年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近5万件。
会议指出,基层司法所工作是一项社会管理工作,一项群众工作,一项基层行政工作。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执政基础,有利于推进“平安浙江”、“法治浙江”、和谐浙江的建设,有利于强化基层社会管理工作。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要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强化,重点是加强基础设施、干部队伍和工作机制建设。下一步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领导,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组织、指导,有关部门要加强支持、配合,以全力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再上新台阶,为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会议还表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其中,义乌市司法局被司法部荣记集体一等功;去年8月以身殉职的义乌市江东街道司法所原所长龚顺忠,被司法部追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