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活动就如同一个精密细致的链条,不同环节之间是紧密相连、环环相扣的,标书制作也是其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是参加投标的前提,也是合同的附件,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响应程度事实上取决于招标文件的质量和对技术、要求的描述。标书制作看似简单,却具有影响整个招标过程的作用,因此,标书制作也需要认真、谨慎,主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
1.遵循分类分项分包的原则
首先,采购代理机构在标书制作时应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及相关制度,要明确表达出采购人的要求。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做好采购项目的前期准备,做好项目的摸底,对项目的特点、难点进行分析,邀请有关的专家和技术人员,对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并确定初步的招标方案;接下来发布招标信息,听取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和建议,并召开采购项目答疑会,进行书面补遗,做到科学、细致、周全。
招标文件的制作应当遵循分类分包的原则,就是按政府采购目录在对采购申请进行货物、服务、工程大的分项的基础上,对同类合理分项,按性质、特点确定若干个包件。每包内的产品内容、特点和性质基本一致,同质性有利于评价指标的确定,有利于操作机构和采购单位在招标评标过程中意见的统一。
2.遵循充实标书技术要求的原则
一般标书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有些标书有特殊要求,可以划分资质分册、案例分册、图片分册。商务部分包括投标书、投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项目实施计划、售后服务承诺书、授权书。资质分册包括企业简介、企业资质、代理资质、企业审计报告(一般三个年度)、银行资信证明、项目人员资质。案例分册根据招标书要求一般包括近几年项目列表,典型项目案例介绍等。图片分册根据要求,可以把项目图片装订成册,便于专家评标。
在标书制作中,标书中技术要求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技术要求的明确是供应商响应招标书的关键,是构成竞争的基础,也是采购单位采购和验收的标准、依据。有的采购人认为,招标只是初步确定供应商,对于技术和要求不详细的部分,待招标确定供应商后再做协商和调整,在合同中加以规定。有的标书虽然是参照招标文件范本制作的,但是写得很笼统,尤其是技术方面,这时,招标人就可以有倾向地充实文件具体内容。
工程项目技术主要包括项目概述、报价计算基础、工程计划方案,施工组织、人力安排的具体要求,投标提供的设施及服务内容责任,同时还对工程施工的材料、设备提出具体技术标准和最低要求。
货物招标技术要求主要包括货物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性能指标,检查验收方式及标准等以及其他一些特殊要求。服务招标的技术要求相对难以描述,大多是要针对具体的对象进行具体的描述,承诺、企业信誉等比较重要。有些项目还要求投标人提供相关附件,如图纸、场地、环境等相关技术资料和要求。
3.遵循加大标书审查力度,防范标书“陷阱”的原则
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他采购代理机构,要加强标书技术要求的审查力度,防止“陷阱”设置,损害投标人利益,影响采购活动。
有的标书虽然设置了多种品牌,但同时也把某一种品牌特有的功能或专利作为必备要求和限制条件;技术规格、参数、型号也不应造成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歧视。标书只列产品名称和性能要求,不列具体型号,就是说,不管国产的何种品牌、何种型号的产品,只要是所列产品的名称基本符合所提性能要求都是有效产品。招标文件的技术和要求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可以克服因采购人员的非专业化,同时一定程度限制操作机构和一些供应商人为设置技术障碍和技术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