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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1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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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7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28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绍兴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决定于2007年7月20日上午9时30分在火车站综合楼东侧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401交易大厅公开拍卖出让绍兴经济开发区舜江路8号地块、中兴南路大环河东南地块B块、中兴北路A地块和镜湖新区大滩7号地块共4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公告如下: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不设保留价。上述各地块的规划要求以各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书》为准。竞买人在报名前可向市规划局、绍兴经济开发区规划局和镜湖新区规划局详细了解各地块规划设计要求。

  二、土地出让年限

  居住用地的出让年限为70年,商业、办公用地的出让年限均为40年,受让人在土地出让年限内拥有法律规定的使用权,并可依法转让、出租、抵押。

  三、竞买人资格条件

  市内外的所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法律另有规定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单位和个人除外)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出让地块的竞买。竞买人如属绍兴市直国有企业,报名时须出具国资管理部门同意参加竞买的批准文件。

  四、竞买人参加拍卖会的报名时间、地点及需递交的资料

  1.报名时间:2007年7月4日至7月19日上午11时30分前的工作时间内。

  2.报名地点: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地址:绍兴市火车站综合楼东侧)。

  3.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拍卖出让竞买申请表

  (2)单位介绍信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身份证

  (6)委托报名的,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7)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

  (8)个人参加竞买的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

  以上材料(3)(4)(5)(7)(8)提供原件和复印件;(1)(2)(6)提供原件。

  五、拍卖保证金

  上述地块的竞买人在2007年7月19日报名的,保证金的支付必须为可在绍兴市区各家银行即时兑现的行社汇票。如竞买成交者无违约,保证金可抵冲第三期土地出让金,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息)。

  保证金缴入账户:绍兴市土地交易中心;账号:0900000103190200010;开户行:绍兴市商业银行业务部。

  六、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

  本次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均分三期支付:第一期付成交价的40%款额,在成交后30天内付清;第二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60天内付清;第三期付成交价的30%款额,在成交后90天内付清。

  出让成交后,出让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竞得人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后,竞得人与出让人签订出让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交付土地。

  竞得人不按期足额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均被视为违约,出让人将对竞得人按日加收违约金额1%。的违约金;对无故拖欠出让金,严重违约的,出让人可取消竞得人竞得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如出让人另行出让该幅地块的出让成交地价低于本次成交价的,竞得人还须按实际差额支付赔偿金。

  七、相关事项详见《须知》。因蕺山地块规划将作调整,该地块暂缓出让,其他出让地块情况以本次公告为准。

  有关本次公开出让的文件资料可到绍兴市招投标中心(土地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索取。

  八、本次公开出让信息公告可在中国土地市场网(www.landchina.com)、绍兴市招投标中心(www.sxztb.gov.cn)和绍兴市国土资源信息网(td.sx.gov.cn)上查询。

  九、本次公开出让咨询联系人

  土地利用管理处:张朵朵

  电话:(0575)85114059

  土地交易中心:许虹

  电话:(0575)88021446

  市国土资源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沈小弟

  电话:(0575)88657134

  

  绍兴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07年第7号

  一、各地块的规划经济指标及起拍价如下表

  出让地块示意图

地块名称      土地坐落 土地

用途 土地面积

(m2) 建筑面积

(m2) 容积率 建 筑

密 度 绿地率 起拍价

(万元) 保证金

(万元) 备 注

绍兴经济开发区

舜江路 8号地块 东至森海豪庭小区,南至文澜中学,西至舜江路,北至勾乘路 居住

用地 16713 ≤27576 ≤1.65 ≤22% ≥20% 5800 1500

中兴南路大环河

东南地块B块 东至规划稽山路,南至繁荣村,西至规划径二路,北至大环河。 居住

用地 24680 ≤44424 ≤1.8 ≤20% ≥30% 10800 2000     

中兴北路A地块 东至中兴北路,南至规划道路,西至现状道路,北至现状道路。 商业

办公 5428 ≤14655 ≤2.7 ≤35% ≥15% 5000 1000     

镜湖新区大滩7号地块 东至乌珠潭,南至乌珠潭,西至规划后墅路,北至104国道北复线绿化带。 居住

用地 12613 ≤21435 ≤1.7 ≤30% ≥20% 5000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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