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虞市水处理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
2007年6月28日
上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核准实施,该项目位于杭州湾上虞工业区,本次招标采取资格预审方式,招标人将根据报名情况提出入围条件,并依据投标人申请材料和相关调查情况决定入围单位,发出邀请函,对不入围企业原则上不做任何解释,欢迎企业前来报名。
一、招标范围:
调节系统潜水排污泵11台。其中潜水水平轴流泵:(Q=3500m3/h,H=0.8m)3台;潜水排污泵:(Q=1600m3/h,H=7~11m)4台,(Q=1600m3/h,H=4~8m)3台,(Q=20m3/h,H=8~12m)1台。
二、报名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水泵生产厂家,并要求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资格体系认证(国产、中外合资、外商独资、进口都可以);
(2)在国内污水处理厂有类似流量(Q=1600m3/h及以上)的潜水排污泵供货业绩,并仍在正常运行,最好有浙江地区业绩。
三、报名须带资料:
1.企业介绍信;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3.生产许可证、认证证书;4.工程业绩资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5.企业介绍。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时间、地点、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07年6月29日~2007年7月3日上午9时~11时;下午2时30分~4时(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上虞市招标投标中心(上虞市便民服务中心3楼)
3.联系人:相先生 吴先生
4.联系电话:
(0575)82728709 82129093
5.详见上虞市招投标中心网站(www.syztb.gov.cn)
上虞市污水处理二期工程调节系统提升泵、配水泵
资格预审公告
序号 借款人名称 合同编号 币别 本金 利息 担保和抵押情况
1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YY02J0109C 人民币 3,5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2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06 人民币 3,0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3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12 人民币 5,5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4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23 人民币 6,0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5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27 人民币 6,5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6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32 人民币 4,6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7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35 人民币 6,0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8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39 人民币 11,0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9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42 人民币 6,5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10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 62350012302002164045 人民币 3,000,000.00 相应利息 浙江艳棱股份有限公司抵押
11 温州针纺织品总公司 B99001 人民币 2,835,950.00 相应利息 温州华侨商厦保证
12 温州针纺织品总公司 99F001 人民币 3,000,000.00 相应利息 温州华侨商厦保证
13 温州针纺织品总公司 99F003 人民币 4,000,000.00 相应利息 温州华侨商厦保证
14 温州针纺织品总公司 B98116 人民币 4,000,000.00 相应利息 温州华侨商厦保证
15 温州针纺织品总公司 99F004 人民币 3,000,000.00 相应利息 温州华侨商厦保证
16 温州染织集团有限公司 RFL-1161 美元 196,841.86 相应利息 温州染织集团有限公司抵押
合计 人民币 74065151.02 相应利息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已将其拥有的下列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及相关权利一并转让给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现双方已签署了相关的《债权转让协议》,各债权所对应的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及/或还款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已依法转让给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特公告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关于上述债权已转让事实。
请下列债务人、担保人或其承继人,直接向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及/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注:1.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07年3月20日的本金余额,债务人和担保人应予偿还的利息余额按中国人民银行计息规定和贷款合同约定的计息利率、方式计算。
2.温州市土地储备中心
住所地:温州市学院东路土地局大楼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2007年6月29日
招标公告
根据《招标投标法》和浦政(2005)12号《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管理办法》规定,浦江县仙华街道胡司—板桥采石场废弃露天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决定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简况:本工程位于浦江县仙华街道胡司—板桥,工程款约90万元;主要工程内容为清坡、削石方、场地回填、绿化等工程。
二、报名单位及项目经理条件:1.报名单位须为浙江省域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乙级及以上,同时具备爆破与拆除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2.项目经理须为具备隧道、土石方、地基基础、公路、市政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本企业在编人员,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3.企业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4.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5.报名单位须在《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上签字承诺。
三、报名时须带资料:1.浦江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申请表(浦江招标投标网下载);2.单位介绍信、企业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3.法定代表人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投标申请经办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本单位在编人员);4.拟派项目经理及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爆破员(有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资质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5.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6.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安全生产副经理、技术负责人A类证书;项目经理B类证书;安全生产专职管理人员C类证书)。
四、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07年7月4日上午8时30分~11时、下午2时30分~5时30分到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人民东路83号)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五、招标人将对报名人的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报名人凭投标邀请书办理购标等手续。
联系人:郭先生 13606798580
陈先生 (0579)84118398
傅女士 (0579)84123121
浦江县人民政府仙华街道办事处
浦江县华宇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浦江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
2007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