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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分山林,但“分树到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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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不分山林,但“分树到户”
  用“种树”、“养山”代替“砍树”和“毁林”,得益于黄贤人一个持之以恒的举措。

  从1972年村里决定全面封山护林之后,30多年来,黄贤的万亩山林,除了1000多亩经济林由村民承包外,其余都归“集体养护”,统筹发展和利用。

  徐贤忠清楚地记得,22年前结婚时,他向村里打了报告,批来2500公斤木头。床、三门大橱、被柜、梳妆台、八仙桌,俗称“五大件”的家具通过“集体审批制”,焕然一新地出现在婚礼上。

  除造房子、打家具所需的木材外,村民烧饭烧水用的柴火,也由村里依照人头,统一分配。

  与“合理使用”相配套的山林管理措施,还包括“科学种植”和“集体养护”。

  “科学种植”意味着从实际出发,哪片山适合种啥就种啥,“黄土种茶树,黑土种果树,后山种茶树”;“集体养护”的实现途径是:村里组建近30人的护林队,分守在20多个山坳里,阻止“偷砍偷伐”。

  推出这些举措的林孝良,已经在黄贤村当了30多年村书记。30多年前,这位从沪上返乡的年轻人,因家乡的满目疮痍而痛下“要让山林变颜色”的决心。

  从那时开始,每年一过正月十五,黄贤村就会出现持续半个月的“集体种树”场面。村里、生产队、乃至每家每户都会相应领到种树数量的“硬指标”。除了面积较大的南山运用“播籽法”外,其他山林的“山下五里路、山上五里路”,都是村民用人工一棵棵种出来的。

  与周边村落不同的是,即使是在“分山到户”流行一时时,黄贤村也顶住压力,坚持“集体护林”制。事实证明,附近一些自然条件并不逊色于黄贤的村庄,在分林之后,几天内就把林木砍得精光。

  村里的治安调解员林伟表,对村里“分树到户”的举措印象颇深。

  上世纪70年代末造进村公路时,村两委决定在路旁栽种水杉树,却屡屡没有成功:树苗不是被放牛娃随手用柴刀破坏了,就是被在路两边稻田里劳作的村民贪方便踩坏了。

  经商议,村里开始实行“分树到户”:四人以下的家庭一人一株,四人以上家庭每户5株,挂上“责任牌”,每户保证自家树木“必须要成活”。

  稚嫩小苗终于郁郁成林,林伟表至今仍能在千棵大树中指认出,哪些是“自家”的水杉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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