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6月25日讯 (记者 李应全 通讯员 苗霞) 《杭州市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办法实施意见》今天公布,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实行。杭州3.5万名无养老保障的老人只要每月缴纳200元,便可享受每月350元的生活保障费。
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余杭区)非农业户籍且已满25年、年满60周岁、无养老保障的居民,可以参加城镇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参保费用一次性缴清,每月缴费标准为200元,财政补贴150元。应缴费额以本人缴费时的实际年龄计算到75周岁,73周岁(含)以上的人员应缴费额按3周年计算。孤寡老人免缴费用,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埋单”。
老年居民生活保障待遇标准为每月350元,将来杭州经济发展、保障能力提高了,老人们还将得到更多的保障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