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12版:财税之窗
3  4  
PDF 版
· 税徽,在这里熠熠闪光
· 萧山成功开发出口退税单证管理系统
· 天台建立黄橙红三级欠税预警机制
· 杭州西湖区存货核查补税近千万元
· 体会工人的艰与辛
· 一句提醒话挽回3万余元
· 开化女税官牵手留守儿童
· 你问我答
· “14张便笺”引出337万元偷税大案
· 桐庐建立行业性税源监控指标体系
· 政策速递
· 黄岩“两步管理法”受到企业欢迎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6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句提醒话挽回3万余元
  “谢谢国税干部的提醒,使我厂去年取得的错票得以重开抵扣,那可有3万余元抵扣税啊!”6月12日,平湖市某服装厂会计小张感激地对该市税务干部许卫芳说。

  据小张介绍,该服装厂在去年下半年从杭州某辅料部购进了一批服装辅料,并于去年10月下旬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份。小张一看,发票所列购货方名称有误,无法入账抵扣,因此,要求采购人员重开一份。但办事马虎的采购员,到了今年1月底还没重开。按规定,自2007年起,纳税人隔月重开的专用发票,须经税务部门认证。由于该发票已过了90天认证期限,无法进行认证,也就不可能重新开具。也就是说,那3万余元的进项税额已无法抵扣,这对于一个规模不是很大的服装厂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损失。看到小张在税务部门一副着急的样子,税务干部许卫芳边安慰边记下了她的电话号码,说是一旦有新的政策立即通知她。

  果然,春节过后,国税总局出台了新政策,规定对2006年开具的专用发票需重新开具的,在今年4月30日前可按照以前规定开具。也就是说,小张厂家那份超期无法认证的专用发票可以重开了,那3万余元的进项税款也“起死回生”,得以重新抵扣。接到税务干部许卫芳电话后的小张高兴不已,立即赶到税务部门办理了相关手续。(冯正强)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财税之窗 00012 一句提醒话挽回3万余元 2007-6-25 48256F32002924A648257301000E82B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