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提出,反对和防止腐败是各级党组织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必须充分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抓紧抓好。
记者:省党代会报告提出,今后五年,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攻坚阶段。如何看待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
嘉宾:近年来,我省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取得新的进展。我省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着力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必须清醒看到,有的地方和部门消极腐败现象依然比较突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抓紧抓好。
记者:深入推进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总体上应如何予以把握?
嘉宾:反腐倡廉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把反腐倡廉工作放在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来把握,融入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要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既惩治于已然,有贪必反、有腐必惩,又防范于未然,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要把中央要求与浙江实际结合起来,坚持改革创新,使反腐倡廉工作更好地适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变化。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党全社会反腐败的良好局面。
记者:今后五年,我省反腐倡廉工作有哪些新举措?
嘉宾:对今后五年我省反腐倡廉工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已作出了明确部署,当前的关键是要狠抓落实。归纳起来就是要以“一个体系”为重点,在“四个进一步”上下功夫。“一个体系”,就是要坚持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农村基层组织“三位一体”的工作布局,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经过五年努力,力争基本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四个进一步”,就是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重要讲话的要求,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开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局面,以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取信于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