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性降分
对征求志愿后,学校总体生源仍不足以完成招生计划时,根据高校降分申请,对考生第一次所填报的本批次平行志愿,进行逐分降分,检索投档。
本科(第一、二、三批)最大降分幅度为10分;专科(第四批)可降至组档线。
政策性降分
海洋运输、地质勘探、农林渔等毕业后工作、生活条件较艰苦的专业以及监狱管理类专业在按其隶属关系面向监狱、劳教单位招生的,在征求志愿后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时,可在同批次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对考生第一次填报的本批次平行志愿,一般性降分后,逐校逐专业逐分检索投档。
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招生,一般性降分后生源仍不足时,在规定的降分范围内对考生第一次填报的平行志愿,逐校逐分检索投档。
如果根据征求志愿和按规定降分投档以后生源仍不足的,将视情再进行降分征求志愿。降分征求志愿投档的原则和方法与第一次征求志愿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