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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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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部联合转发浙江福建涉军维权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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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中央政法委等11个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总政
治部联合转发浙江福建涉军维权工作文件

  新华社北京6月19日电 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等11个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日前联合转发《浙江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法律保障工作若干规定(试行)》、《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机制若干规定(试行)》。这是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推进军事斗争准备新形势要求,为全面深化涉军维权工作采取的重要举措。

  1996年11月,河南省汤阴县在探索解决部队和军人军属涉法问题、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实践中,创建了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的“维权巡回法庭”。10年来,在中央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汤阴经验”在全国各地广泛推广,涉军维权工作得到各级党委领导高度重视,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相关机构有效发挥职能作用,为部队和军人军属解决了一大批涉法难题。据不完全统计,仅最近6年各地就处理涉军纠纷68483件,地方人民法院审结涉军案件27629件。

  中共浙江省省委政法委等10个单位和中共福建省省委政法委等12个单位分别颁发的这两个文件,总结多年来的实践经验,从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工作程序、经费保障等方面对开展涉军维权工作做出规范,明确省、市、县三级涉军维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同级政法委书记担任,在同级军事机关设立办公室作为办事机构;各市、县人民法院和司法局分别设立涉军维权巡回法庭(合议庭)和法律援助机构;(下转第三版)

  (紧接第一版) 省、市、县三级所需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这两个文件的实施,使涉军维权工作纳入两省平安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的整体布局,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力度进一步加大。

  中央政法委等单位转发两省文件的通知指出,依法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双拥工作和政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做好这项工作事关维护社会和部队稳定、保障军事斗争准备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通知要求各地有关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及时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力求取得最佳执法效果。各部队要教育军人军属带头守法,支持地方司法机关及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在总结实践经验基础上,逐步健全完善处理涉军纠纷和案件的长效机制,促进涉军维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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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3 中央政法委等11个中央单位和解放军总政
治部联合转发浙江福建涉军维权工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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