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第十二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国共产党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中共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以来,全省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着力构建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教育,严肃查办违反党纪的案件,认真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扎实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行政监察和效能建设,全省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反腐倡廉任务依然艰巨。
大会要求,全省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重点,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进一步抓好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廉洁自律,进一步抓好大案要案的查处,进一步抓好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的工作,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保证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确定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继续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顺利实现。经过五年努力,党员干部从政行为进一步规范,党风政风进一步好转,腐败现象易发多发势头进一步得到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进一步提高,力争基本建立具有浙江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大会强调,各级党委要深刻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的领导,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大力支持纪检机关全面履行职能,努力建设高素质的纪检干部队伍。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加强监督检查,为全面建设惠及全省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