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6月11日消息 国务院太湖水污染防治座谈会11日在江苏无锡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出重要批示:太湖水污染治理工作开展多年,但未能从根本解决问题。太湖水污染事件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调查分析水污染的原因,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研究提出具体的治理方案和措施。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座谈会上指出,当前的首要任务是巩固成果、完善措施,防止蓝藻再次大面积暴发,确保水源污染不再发生,保障城乡居民饮水用水安全。一是继续开展打捞太湖蓝藻作业,分片包干,长期坚持,减少湖体污染负荷。二是加强对水源地的环境监测预警,健全应急处置预案和管理制度,密切关注水源地水质变化。三是做好供水安全保障工作,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和管理,完善自来水深度处理措施。四是进一步做好调水引流工作,引清释污,增强水体自净能力。五是切实整治重点污染源,分步取消太湖围网养殖,大力整治周边严重污染企业,尽快减少入湖污染。
记者从座谈会上获悉,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中的污水厂建设、企业达标排放等关键性项目排定时间表,凡是不能按时达标的企业将被淘汰出局。
主要规定有,2008年6月底前,太湖流域所有城镇都必须建设符合标准的污水处理厂,完善管网铺设,做到不直接向太湖或流域内的河流排污水;已经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完善配套措施,增加脱氮、脱磷设施,有条件的污水厂要进行尾水处理;在今年年底之前,凡是不能达标排放的化工企业一律实行停产整顿,整顿不见效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在2008年6月底前,达不到新排放标准的企业将一律坚决关闭。
据介绍,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一五”规划即将提交国务院讨论。
记者从座谈会上还获悉,针对太湖水质恶化的最新情况,国家相关部门将出台太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新标准。这个区域性标准高于现有的国家标准,接近发达国家的标准。
这项有望在今年年底前出台的新标准,将提高二氧化硫和COD(化学需氧量)的排放门槛,同时制定氮、磷的排放标准,另外对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染等治理也将纳入新标准考核,形成一个完善的水污染排放标准体系。
据了解,从现在起,太湖流域凡是有氮、磷排放到太湖的项目将一律停止审批,已上马的项目将进行技术改造,严格控制氮磷的排放。太湖流域的城市还将大幅度提高排污费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