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开出让的时间及地点
(一)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07年6月29日9时整。
2.拍卖地点: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三楼会议室(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交通路下洋巷6号)。
(二)挂牌时间及地点
挂牌时间为10日,具体如下:
1.挂牌起始时间:2007年6月29日;
2.挂牌截止时间:2007年7月9日;
3.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期间上午8时至11时和下午3时至5时。
4.挂牌地点:三门县国土资源局一楼大门外公告栏(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交通路下洋巷6号)。
七、其他事项
(一)单位竞买者须携带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法人印章;独立自然人竞买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二)委托竞买的,须经竞买人住所地公证部门办理有关授权委托公证手续。
(三)土地出让金缴付:本次地块出让金分三期缴付。第一期:在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后当日,竞得人的500万元保证金自动转抵土地出让金;第二期:竞得人与出让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双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一个月内(即2007年8月10日前)缴付土地出让金500万元的款项;第三期:在2007年11月10日前付清全部剩余土地出让金。
(四)竞得人须在本县登记注册开发企业后,方可开发受让地块,并不得分割转让。
(五)竞得人必须在2007年12月30日前动工建设,2009年12月30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
(六)本出让公告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通知,届时以变更通知为准。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土地利用科
联系电话:(0576)83332649
联 系 人:邵先生 王先生
开户单位:三门县财政局
开 户 行:三门县工商银行
账 号:1207071109049005785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公告
三国土告字【2007】16号
经三门县人民政府批准,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大湖塘新区C-41地块(局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其他有关规划参数详见三门县城大湖塘新区C-41地块(局部)规划设计要求及规划红线图。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报名竞买。
三、我局将根据申请截至时的申请情况,在2007年6月28日17时前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竞买人达到三家以上(含三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如竞买人不足三家时,则转入挂牌出让程序(拍卖公告时间折抵挂牌出让公告时间)。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契税、公证费及其他费用均由竞得人自行缴纳)。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7日8时至2007年6月28日17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交通路下洋巷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并缴纳竞买报名费5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6月27日8时至2007年6月28日17时,到三门县国土资源局四楼土地利用科(浙江省三门县海游镇交通路下洋巷6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500万元(不计息)。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至时间为2007年6月28日17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07年6月28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地块
编号 出让地块
总面积
(m2) 出让地块
总建筑
面积(m2) 地块
用途 使用
年限 出让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起始价
(万元) 增价
幅度 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
层数 建筑
高度
C-41
地块 23687 28400 其他商服用地
(文化娱乐用地) 40年 1.0~1.2 ≤35% 30% 不超过
5层 不超过
24米 3200 10万元及10万元的整倍数 500
三门县国土资源局
200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