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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转变作风从办“小事”做起
乐清干部近2个月为群众办“小事”逾千件
  本报讯 (记者 方海 乐清市报道组 金新安) 提倡每人每年为群众解决几个实际困难,转变作风要从“小事”办起。在“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乐清市引导干部从基层实际出发,树立“群众小事就是大事”的观念,实施惠民工程,在为群众办“小事”中转变作风。这项工程实施以来的近2个月时间内,该市为群众办成各类“小事”逾千件,涉及吃穿住行、就医看病、就业再就业等问题,受到群众的欢迎。

  从5月中旬起,乐清市四都乡陈坦村专设了一个“母亲学堂”,村里45名妇女从此每周有三四个晚上在老师的指导下边学习认字边学讲普通话。原来,陈坦村有不少40岁以上的妇女渴望学习文化知识,希望能帮助创办一个妇女文化补习班。机关干部得知此情后,马上帮助联系了相关单位,落实好资金和任课老师,促成了“母亲学堂”的开办。37岁的村民张钗花告诉记者,上了两个星期的“母亲学堂”后,她去医院可以看懂门诊牌了。

  主动为民办好“小事”活动开展以来,在乐清的机关和乡镇,出现了干部乐为群众办“小事”的新风。雁荡镇山后村村民元德彪家住海岛西门岛上,办理房产证时要乘渡船再转两到三次汽车,来回要2个多小时,他提出能否请人代办。雁荡镇房产管理站站长阮育飞就和村支书元德昌商定,确认了专门的代办员,解决了元德彪等人提出的共同难题,岛上百姓从此不用出岛,证件就能送上门。

  “小事看似不大,却关系特定群众生活生产。”不少干部深有体会地说,只有立足基层实际,解决百姓的实际困难,这样才能推动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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