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大以来,浙江在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等各个方面取得的新发展和新成就,从根本上说,都是以党的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全面加强党的建设所取得的。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必须牢牢把握发展这个主题。省委紧密结合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践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把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首要任务,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来教育党员,统一认识,把握规律,使浙江发展的内涵更加清晰,发展的途径更加明确,发展的眼光更加深远。
以建设“平安浙江”为依托,紧密结合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2004年5月,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平安浙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决定》,提出积极构建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浙江特点的和谐社会。
紧密结合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实践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执政能力建设是党执政后的一项根本性建设,省委不断完善党的领导制度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努力提高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水平。
以创新制度、机制为动力,紧密结合改革攻坚的实践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省委主动争取和积极配合中央在省内一些市、县(区)开展了一系列党建工作试点,如率先探索党代会代表常任制、体现科学发展观的地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工作、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用人行为等。
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的实践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省委始终坚持以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保障,努力使各级干部和领导班子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省委坚持把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惠民利民,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问题,努力建立健全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的长效机制,为始终保持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提供制度保证。
(本报记者 毛传来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