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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民主进程中的“浙江现象”
——“五年新跨越”系列报道之四
本报记者 周咏南 朱海兵
  2004年中国第二届地方政府创新奖的20个入围候选项目中,浙江独占5项,其中3项是围绕基层民主建设的创新,温岭的“民主恳谈会”更被专家称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道新曙光”;

  2003年我省在全国率先建立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在网上征集立法建议,2006年率先通过网络视频全程直播省人大常委会会议;

  2006年底在全国率先开通用于促进群众与政府直接交流沟通的“浙江政务通” 和“阳光政务信息服务热线”;

  ……

  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全省积极推进“法治浙江”建设,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落实。5年来,我省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如同在经济领域备受关注的“浙江现象”,创新之多、影响之大,同样令人瞩目。

  关键词:开门立法

  解读:让普通民众与国家权力机关的距离缩小再缩小

  法律法规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休戚相关。广泛而深入地听取各阶层群众的意见,并认真吸收采纳他们的合理建议,才能使法律法规全面准确地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心愿,充分反映老百姓的心声和要求。

  2003年8月18日凌晨5时10分,家住杭州市望江门的退休职工严福根就来到省政府大院西大门排队,成为我省首次允许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后的第一位报名者,当天前往报名的群众多达70人。

  “能身临其境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我以前做梦都不敢想。”当月29日,老严与其他14位普通公民一起参与旁听了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也许让老严更没想到的是,2004年,省人大常委会开始在网上向全省公民公开征集立法建议,一个普通公民的建议也有可能列入立法计划。

  2005年7月25日上午,杭州的一个普通网吧里,在聚精会神地收看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网络视频直播的退休工程师崔盐生连呼:“像这样的事情以前想都不敢想。”

  热心参加社会政治活动的崔盐生,曾先后5次递交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的申请,但因名额限制只有两次获得了旁听资格。这次他没能获得旁听资格,于是就在网上了解会议的全过程和主要精神。他一面听,一面记,还忍不住在网上留言:“我不仅自己收看,还打电话叫远在美国的妹妹、妹夫、孙女在线收看,让他们也了解家乡的民主进程。”

  这次会议分3次直播,直播专题点击数为10万次,收看者达8000人次。而到了去年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实行全程网络视频直播时,直播专题点击率已高达105万次,收看者22万人次。

  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近年来,我省通过多种形式的“开门立法”,不断扩大立法民主,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从提出立法项目、制定年度计划、起草法规草案、调研征求意见,到法规审议修改等各个环节,都坚持不懈地推进公开化、民主化,从而进一步拓宽了公民参政的渠道,提高了立法质量,密切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联系,提高了群众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

  一套完备的法律制度,将使各方利益得到完整体现,各方意见得到充分尊重,从而减少“合理不合法、合法不合情”的情况。这些年来,我省与国家法律体系相配套、适合浙江实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不断完备,立法工作的科学性和民主化水平不断提高。2004年11月在全国首个出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确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类特殊市场主体的法律地位,成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制度创新。

  关键词:阳光政务

  解读:让政府权力运行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中更趋规范

  2006年1月26日下午,平阳县县长走进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大楼,坐在被告席上应诉。他是《温州市行政机关首长出庭应诉工作暂行办法》自2005年11月实施以来,第一个到庭应诉的县长。  

  其实早在1988年8月25日,温州就公开开庭审理新中国首例“农民告县长案”,当时的苍南县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但此后温州的行政诉讼案件和其他地方一样,多是“告官不见官”。

  “首长出庭,也是‘阳光政务’的一种体现。同样是行政诉讼案件,如果行政首长出庭了,原告的态度会更加平和,所发表的意见和观点也会更加合理。”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说。不少“一把手”在庭审结束后也表示,出庭应诉有助于提高自身的行政执法水平,查找政府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同时通过法庭上公开平等的对话,还可以拉近与老百姓的距离。这一制度在我省其他地方也纷纷开始实施。

  有限政府,有效作为。不该管的不能管,该管的要依法管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少了,公民有了更多自主权;条件公开,程序透明,办审批不用再“跑断腿”……近年来,特别是2004年《行政许可法》施行后,老百姓真切地感受到了“阳光政务”所带来的温暖。全省先后修改与《行政许可法》不相符的规章66件,废止7件,11个市共废止文件2191件,涉及行政许可(审批)项目2562项,取消自行设定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558个。

  全面推行“阳光政务”,还能使公众更便捷、更充分地了解政府运作的相关信息,形成政府与民间相互理解、信任、合作的良性关系。我省最早提出打造“阳光政府”的金华市通过推行“两公开一监督”(即公开办事程序、公开办事结果、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有效地加大了政务运行的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并被中纪委确定为地市级政务公开工作联系点。

  以更公开的姿态吸引公众广泛参与,从而更有效地规范政府权力运行。去年10月开始运行的“浙江政务通”,使公众与省级部门可以轻松地取得即时交流和沟通;11月开通的全省联动的政府便民信息平台——“阳光政务信息服务热线”,公众只要拨打114,即可查询各项政务信息、申请便民服务和进行投诉等。杭州市“满意不满意机关”评选活动的最大特色,则是引入公众评价机制,普通老百姓始终占据参评人员的大多数,凡被群众评为最不满意的政府部门领导将承担一定的行政责任,直至免除职务。

  如今,“阳光政务”已在全省基本形成:绝大多数市县都建立了各类办事服务中心,做到“一个门进出,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审批”;各地普遍建立会计核算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招投标中心、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

  (下转第二版)

  (上接第一版)

  关键词:司法民主

  解读:让司法过程更公正透明离普通群众的距离更近

  他们不穿法袍,审判席上却与法官并肩而坐;他们不是法官,却调阅案宗、庭审调查、参加合议庭……

  近年来,在我省各地的法院,人们已开始习惯和欢迎越来越多的人民陪审员的出现。方雷是宁海县法院的一名普通人民陪审员,两年来他共参与陪审了200多件案子。如今,宁海法院审理的普通案件中,其中近三成有人民陪审员参加。去年,我省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多达30990件,参审人员51507人次。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诉讼制度,除了依法不予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当事人有权在一审案件中要求法院组成有人民陪审员参加的合议庭。我省把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司法民主化、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努力通过人民群众对审判工作更广泛、更深入的参与和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如果说,前几年的外来打工者当选人大代表,消除了外来打工者的参政“壁垒”,那么,外来打工者当选人民陪审员,则标志着司法权也正式对外来打工者消除了门槛。2005年,我省各地有2461名预选人民陪审员在经过专业培训后统一持证上岗,义乌大陈镇万宝制衣有限公司的江西籍农民工姚明花成为其中一员。

  与人民陪审员一样,人民监督员也成了我省实践司法民主的一大特色。2003年10月,我省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列为全国首批开展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的省份,包括省检察院在内的26个试点检察院共选任人民监督员308人。仅一年后,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就扩大至全省97个检察院,共有966名人民监督员。

  如今在我省,人民监督员不仅能对监督案件独立行使表决权,他们的意见也能得到充分尊重。2003年12月5日,经过无记名投票表决,5名人民监督员一致同意淳安县检察院依法撤销余某玩忽职守案。人民监督员、县图书馆馆员王木香说:“这是我第一次当人民监督员,我真切地感受到司法过程更透明了,离人民群众距离更近,也更加公正可信。”

  关键词:基层民主

  解读:让老百姓依法有序决定自己的事情

  村干部选举,只要有能力,老百姓信任你,谁都有机会当选;村里大小决策,采用的是“民主恳谈”的方式,只要你对村里的事情有意见或建议,谁都可以说上几句。

  “扩大基层民主,保证人民群众直接行使民主权利,依法管理自己的事情,创造自己的幸福生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广泛的实践。”近年来,我省切实维护和扩大群众的民主权益,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在基层民主建设方面走在全国前列。

  奉化市溪口镇岩头村及周边地方的雷笋资源丰富,镇领导建议由岩头等村合股建立雷笋加工业,但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否决了这一提议。村民的理由是办雷笋加工业的风险太大,百姓包袱太重,不适合村级经济发展。2004年、2005年,奉化市共公决重大村务1496件,不少不切实际的决策得以纠正或否决,促进了村务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这肯定要监委会同意,就是买些电线什么的,他们说这个电线太贵了,还有更便宜的,那就要听他们的,到另外一家去买,而且还要货比货。”2004年6月18日,武义县后陈村村务监督委员会诞生。在接受采访时,后陈村村委会主任陈忠武说了上述一番心里话。后陈村的这一做法引起民政部有关领导关注,称武义县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新机制,是创造性的制度设计。

  以往个别地方的村级换届选举,由于缺乏有力的法律保障手段,加上引导乏力,出现了“面包选举”等问题。2005年3月,我省明确要求各地依法保障广大选民的民主权利,充分尊重民意,让群众自己选择“当家人”,使广大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热情不断高涨。

  目前,我省余杭、余姚等8个县(市)被民政部授予“全国村民自治模范县(市、区)”称号;杭州、宁波等16个市、区被民政部命名为全国社区建设示范市(区),数量居全国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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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一版要闻 00001 民主进程中的“浙江现象” 本报记者 周咏南 朱海兵 2007-6-7 366ADE8EE9BF3AD4482572F20055B085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