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本月全市住宅摸底
将联合执法整治“群租”
二房东将一套3室1厅的房子分割成11个小间出租,同时将8张床拉进上海绿城小区。
上海市整治“群租”工作推进会议4日举行,力争在6月底前摸清本市“群租”的基本情况,以点带面,对隐患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实施联合执法。
造成“群租”的原因是住宅用途管理不完善。因为现在国内对住宅用途管理还没有明确立法,对“群租”问题也没有明确规定由哪一个机构进行管理,这给整顿小区的“群租”现象带来了困难。
去年底,轰动一时的“上海绿城群租案”引起监管部门关注,“上海绿城”小区一名二房东将一套3室1厅的房子分割成11个小间出租。在她同时将8张床拉进上海绿城小区时,被物业以违反业主公约的名义拦下,该二房东以“侵犯人身权”为由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
去年12月,上海市出台《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也就让群租问题的管理有法可循。其中第八条明确规定了,区(县)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积极会同街道办事处,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严格查处违反本规定的房屋租赁行为。
今年5月份,经过职能部门联合整治,上海市曾成功处理闸北区“北方佳苑”这一楼盘的“群租”现象,拆除835处隔间。
住宅 “群租”造成很多不良影响。首先,它会影响住宅的出租市场。一个单元被分成几套出租后,相当于这一个区域内的房源变多了,周边同类的出租房就会有压力。在一些群租情况严重的区域,比如一些交通方便、老公房集中、投资客较多的区域,群租房甚至成为影响租金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其次,群租引发了很多社会问题。群租分割后,一部分人用很低的价格就租到一些中高档房源,引发了周边租房者的不满。同时在一些高档小区内,其他业主不太愿意接受小区内的“群租”,认为会降低小区安全感。
另外,群租导致水电负荷加大,可能导致跳闸、水管阻塞等现象,给物业管理增加难度。
《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还规定,将“居住房屋分割搭建若干小间,按小间或按床位出租或转租”的行为定性为违规经营社会旅馆,必须在限期内予以改正。根据该规定,民房出租,一间房只能出租给一个家庭或一个自然人居住。出租给家庭居住的,家庭人均承租的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不分门进出的客厅、厨房间、卫生间等均不得单独出租。住宅小区居住房屋出租或转租给单位用于员工宿舍的,也应该符合上述标准。
该规定出台后,小区业主委员会可根据新的房屋出租管理规定修订《业主公约》,约束业主租房行为。凡违反规定出租或转租房屋,给邻里正常居住带来严重影响的,业主委员会可书面责成房屋出租人立即中止租赁行为。
(东方早报 梁文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