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资源节约工作的领导,统筹全省的节能工作,浙江省节能降耗办公室日前在杭州成立。浙江省节能降耗办公室工作职责主要是贯彻党和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执行节能法律法规,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降耗工作部署,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组织制定推进全省节能工作的政策举措,组织审定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评价考核体系;部署全省节能工作实施规划,审议全省节能工作年度计划及总结;组织开展全省节能宣传活动,以及表彰奖励节能降耗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个人。
今后,省节能降耗办公室将每年召开1至2次节能办成员例会,根据当前形势调整或制定重大工作措施,建立省节能办成员单位联络员联系制度,建立节能专家库,组织协调重要活动,建立节能情况交流简报制度,及时沟通信息,指导各地开展工作。
省节能办成员由省经贸委、省发改委、省建设厅、省统计局、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国资委、省地税局、省环保局、省工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物价局、省国税局、省广电局、省机关事务局、省总工会、省旅游局、省电力公司、省能源集团公司等25家单位组成,省经贸委主任丁耀民兼任节能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