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全力建设“平安浙江”,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使我省成为群众最有安全感的省份之一。其主要经验是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
统筹兼顾各方利益,是经济社会既富于活力又和谐发展的关键所在
不断完善全民创业的环境,使各种社会成员都能各尽所能、各展所长、各行其道、各得其所。同时依法推进社会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不断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险基金支付能力和保障水平。
构建覆盖城乡的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护和关心困难群众的利益。
加强民主政治建设,拓宽和畅通各阶层和群体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建立完善科学合理的利益表达和协调机制,形成相互理解、相互支持、相互欣赏的良性互动的党群关系、干群关系、上下级关系。
社会和谐不是没有矛盾,而是要善于及时发现妥善处置
坚持不断创新“枫桥经验”,建立健全各类调解组织,形成维护社会稳定的基层工作网络,形成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的矛盾纠纷社会调处联动机制,努力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使刑事案件高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评估和人民群众安全感保持全国前列。
进一步强化了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和措施,加强对事故隐患的综合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坚决遏制各类事故高发多发的态势。突出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应急机制体系,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
整合社会力量,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
我省在全国首创了平安建设考核体系,以考核督促和落实平安建设。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积极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全面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中心建设和“综治进民企”,构建灵活多样的群防群治网络,对治安相对混乱的地区进行跟踪排查、滚动整治,有效解决区域性、行业性、多发性、季节性治安问题。
积极引导和充分发挥了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各类行业协会等在协调不同利益、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夯实维护社会稳定的组织基础。(作者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