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新华社6月3日消息 新华社3日受权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由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明确2010年节能减排目标
《方案》指出,到2010年,中国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将由2005年的1.22吨标准煤下降到1吨标准煤以下,降低20%左右;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十一五”期间,中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10%,到2010年,二氧化硫排放量由2005年的2549万吨减少到2295万吨,化学需氧量(COD)由1414万吨减少到1273万吨;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7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60%以上。
将深入推进浙江等地
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
《方案》提出,中国将启动第二批循环经济试点,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将深入推进浙江、青岛等地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试点,继续推进汽车零部件和机械设备再制造试点,并推动重点矿山和矿业城市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同时,要组织编制钢铁、有色、煤炭、电力、化工、建材、制糖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推进计划。
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
《方案》指出,中国政府将加快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十大重点节能工程所需资金主要靠企业自筹、金融机构贷款和社会资金投入,各级人民政府安排必要的引导资金予以支持。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网建设的责任主体是地方政府,在实行城市污水处理费最低收费标准的前提下,国家将对重点建设项目给予必要的支持。
严格建筑节能管理
《方案》提出,中国将大力推广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强化新建建筑执行能耗限额标准全过程监督管理,实施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对达不到标准的建筑,不得办理开工和竣工验收备案手续,不准销售使用。
政府机构将带头节能减排
《方案》要求各级政府机构分期分批完成政府办公楼空调系统低成本改造;开展办公区和住宅区供热节能技术改造和供热计量改造;推动公务车节油,推广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制度。《方案》提出加强政府机构节能和绿色采购。
适时出台燃油税
研究开征环境税
《方案》指出,中国将抓紧制定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和环保产品目录及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实行节能环保项目减免企业所得税及节能环保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政策。对节能减排设备投资给予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完善对废旧物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对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在计征企业所得税时实行减计收入的政策。实施鼓励节能环保型车船、节能省地环保型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税收优惠政策。抓紧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改进计征方式,提高税负水平。适时出台燃油税。研究开征环境税。研究促进新能源发展的税收政策。实行鼓励先进节能环保技术设备进口的税收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