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我省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载体,扎扎实实开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这是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通知》精神,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继续稳定好转而作出的工作部署和扎实推进。
首先是针对烟花爆竹生产制造环节。严厉打击非法私制烟花爆竹行为。同时加强合法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进一步做好退出生产领域企业的监管工作。
然后是针对烟花爆竹经营流通环节。省安全监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要依法实施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在满足市场正常需求前提下,杜绝非法经营行为的出现。要认真执行烟花爆竹专用封签和防伪码标签管理制度,从管理制度上杜绝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现象。要建立完善的产品流向登记制度。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产品流向管理,形成“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单位——消费者”的合法流动途径。生产企业不得擅自将产品直接销售给零售单位和个人,零售单位不得直接向生产企业购买烟花爆竹产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经营(批发)企业和经营(零售)单位之间要形成烟花爆竹产品合法供应链,编织成整体销售网络,形成健全的市场体系,在源头上,杜绝非法行为的出现。要加大对非法经营行为的查处力度。
笔者了解到,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既要坚持长期性,同时又要突出其阶段性。日常“打非”的工作重点主要在于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春节期间,“打非”工作的重点是加强对烟花爆竹产品销售市场的安全监管。春节后,“打非”工作的重点是杜绝私自存放烟花爆竹产品。重点检查经营(零售)单位在销售旺季结束后,烟花爆竹产品的处置工作,防止出现私自存放烟花爆竹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