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5月28日讯(记者 刘刚 通讯员 陈达)要钱不能随意,花钱要讲效益。今年年底前,我省县级财政部门将全部设立绩效评价职能机构,负责组织开展和指导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进行评判。这意味着经过两年多的努力和建章立制,我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初步建立。这是记者今天从省财政厅获得的信息。
以绩效评价为龙头的预算监督体系,已成为公共财政管理体制的“三驾马车”。2004年5月,我省开始探索建立绩效评价体系,并在教育、科技、卫生、农业4个部门开展财政支出使用绩效评价试点。次年4月,省财政厅在全国率先增设“绩效评估处”,随后开始着手“建章立制”。
实行绩效评价,其根本目的是找出财政资金使用漏洞,提高使用效益。随着这项制度的实施,过去一些部门存在的“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的情况,将在一定程度上得以改变。在对全省省属23所高校的162个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后发现,其中5个实验室的得分“不合格”,结果公布后,不仅堵住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漏洞,还推动了有关高校加快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财政资金使用涉及诸多部门、诸多领域,请谁来打分?打分的标准是什么?这是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客观的关键。对此,我省采取了专家库与中介机构并举的办法。来自浙江水利水电专科学校的胡惠君就是一位专家“评委”,她已参与了4个项目的绩效评价。目前在我省省级绩效评价专家库中,像她这样的各类评价专家已有256名。中介机构也是绩效评价的“评委”,目前,我省已有270多家中介机构具备参与绩效评价的资格。
仅靠专家和中介机构还不够,要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还要有一套评价“标准”。对此,我省在绩效评价实践中,进行了积极摸索,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设置评价指标和标准,初步建立了绩效评价指标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