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先发地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对完善。研究浙江国有企业改革进展情况及浙江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将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思考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及国有经济发展的未来方向问题。
总体看来,迄今为止,浙江国有企业改革的进程,是符合浙江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的客观要求的。一方面,浙江国有经济比重一直处于全国最低的水平,但这并没有影响浙江的国有经济在战略性、关键性、基础性和公益性领域发挥其应有的主导作用。与此同时,浙江非国有经济的发展壮大,非但没有导致浙江的经济社会运行轨道偏离社会主义国家性质的不良后果,反而有助于夯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良好运行的经济基础,推动了国有经济向好的方向改革与发展。
另一方面,浙江作为国内市场经济体系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其国有经济比重并没有像自由主义学者们所倡导的那样,一降再降,朝全面从各个经济领域退出的方向发展,而是相对稳定在20%这样一个较为合理的水平上。这表明,国有经济在现阶段我国国民经济中起到的许多作用,尚无法为其他制度安排所替代。浙江国有经济的改革实践,还验证了这样一系列的观点:
首先,我国现行基本经济制度所要求的“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正在通过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的战略性、关键性、基础性、公益性领域发挥主导性作用及股份制等其他经济形式在其他领域的发展壮大来体现。
其次,国有企业制度既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也是政府参与和影响经济社会活动的诸多宏观经济政策与技术手段中的一种,国有企业在经济领域的作用,可以由其他的公有制经济实现形式及宏观经济政策手段来替代实现。只要有其他的企业制度形式来得更为有效,就可以在这个具体的企业放弃对它的纯粹国有属性的要求。
最后,在具体实践中,并不存在一种普适的或最优的国有经济比重,恰当的国有经济比重应该是因地制宜的。它既要与我国社会主义的国家性质相称,服务于特定时期的国家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任务的需要,又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政府对国有经济的管理效率及其他所有制经济的发育程度的影响。
需要指出,浙江国有企业改革实践所取得的成功,是建立在一系列前提条件的基础上的。在浙江,政府职能转变得较彻底,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势头非常好,创造了充分活跃的经济环境,国有经济的市场化程度及运营效率相对较高。正是因为这些前提条件的存在,才使得浙江在国有经济比重迅速下降的同时,不断孕育出新生力量来替代国有企业及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曾经担当的角色和所起到的作用,实现了改革与发展的平衡。而在我国的其他地区,尚不具备上述条件中的很多内容,如果不深究缘由而照搬浙江经验的形式,将会走向实践误区。浙江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具体路径选择,还有其诸多的特殊性。我们必须看到各地区在国有企业改革初始条件上的这些差异,不能简单地模仿和移植浙江模式。
从全国情况看,我国是一个经济转轨国家,多种经济因素与社会政治因素交织在一起,非常需要根据整个国家在经济社会特定阶段的发展任务的要求,形成相对统一的认识。同时,我国又是一个地域广阔的大国,各个地区在经济发展水平和文化传统等方面存在很大的差异,不可能举国上下采取整齐划一的工作举措。具体到每一个地区,国有经济在其经济体系中所处的地位与所起的作用,应该随这个地区在特定时期里的经济体制和社会条件的不同而有必要的动态变化的实践空间。
总而言之,浙江国有经济的改革路径,代表了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未来方向,但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可以由此而武断地运用浙江经验去指导当前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的全部实践。应该看到:在浙江这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成熟、完善的经济发达地区,国有经济可以仅在关键性、基础性领域占据主体地位,并因此在整个国民经济中发挥出先导性和支撑性的作用。而在那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对欠成熟、欠完善的经济相对不发达的地区,在相当长一段时期里,国有经济仍然需要通过维持自身在更为广泛的重要领域的占优地位和主体地位,来发挥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主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