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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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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加强基层民主:
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农村村民委员会、城市居民委员会和企业职工代表大会为主要内容的基层民主自治体系。其中,农村已建立起64万多个村民委员会,中国城市已建立7万多个居民委员会。全国农村居民平均参选率在80%以上,80%以上的村庄制定了村民自治章程或村规民约。

  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赵树凯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

  对于我国基层民主发展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赵树凯指出,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的实践主体是人民群众,人民群众的关心、支持、参与决定着社会主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效。因此,发展基层民主,要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事情入手,让城乡基层政权机关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都能健全民主制度,实行政务和财务公开,让群众参与讨论和决定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对干部实行民主监督。

  为此,赵树凯指出,发展基层民主需要首先巩固现有成果,解决现有制度运行存在的问题,加强制度适应性建设,使民主制度更公开、公正和高效。“因此,推进基层民主进程,要特别重视提高质量,着重要把现有民主形式组织好,使现有的参与渠道畅通高效。”

  其次还要稳步扩大基层民主。“这是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我们党发展基层民主的一贯要求。”赵树凯指出,在巩固完善现有民主制度的同时,将民主活动引向社会生活更多领域,特别是那些群众高度关注、发生利益冲突比较多的领域。

  “如土地承包、征地、拆迁等事项都应成为基层民主生活的内容,相关议题应交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以及居民代表大会讨论。应该逐步扩大参与主体、开拓参与途径、增加参与领域,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参与需求。要围绕群众高度关心、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和重要事项,开展多种形式的民主参与活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不断促进社会和谐。”赵树凯说。(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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