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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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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23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保监会首次回应交强险“暴利说”
  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专电(记者 毛晓梅)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22日首次明确就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作出回应。

  据介绍,有位律师不久前算了一笔账: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多辆,按投保率80%计算,每年交强险保费收入能达800亿元。但根据公安部门公布的交通事故数量,以交强险的最高赔付6万元计算,交强险每年最多赔200亿元。扣除税金、管理费、手续费等费用开支(合计不超过200亿元),交强险一年要赚400亿元。

  对此,这位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计算方式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是对我国机动车辆的构成以及公安部门交通事故数不等同于保险公司车险赔案数等信息不了解造成的。

  一、按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汽车5181.1万辆,摩托车8248.8万辆,拖拉机1331.2万辆。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种车型的投保率都达到100%(事实上达不到这种水平),全国机动车交强险保费总额也达不到800亿元。去年下半年,经审计的全国交强险保费收入为218.7亿元。

  二、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数,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交强险赔案数。两者不是一个概念。这是因为:1.交强险除了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对于道路以外(如小区内、企业内、停车场等)的事故损失,保险公司也要立案赔偿;2.众多轻微、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虽未列入公安交管部门的统计,但均在保险公司形成赔案;3.一起交通事故中,除了车与人相撞外,往往都涉及两车甚至多车互碰。车主需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以保险赔案数实际上远远大于交通事故数。

  三、需要强调指出的是,保险公司从事交强险业务实行与其他商业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交强险无论盈亏均不参与保险公司的商业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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