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放】浙江的农村税费改革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早在2001年,我省就停征了25个欠发达县的农业特产税;2002年,全面停征农业特产税,对361个欠发达乡镇停征农业税;2003年,对种粮油的农户停征农业税。2004年,全省绝大多数县(市)停征了农业税。从2005年开始,我省在全国率先全面停征农业税。
【点评】省农办副主任顾益康:在新世纪的“三农”政策里,推进农村税费改革、减轻农民负担有着特殊的份量,党中央、国务院下定决心破除“黄宗羲定律”。作为黄宗羲故乡的浙江,省委、省政府又一次以敢为人先的精神,在全国率先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率先停征农业税。千年“皇粮国税”首先在浙江“寿终正寝”,书写了破解“黄宗羲定律”的历史篇章。
【感言】瑞安市塘下镇鲍四村种粮大户冯协寿:一开始我每亩田要缴40多元农业税,2002年开始由村里代缴,2004年市里就停征农业税了,我承包了250多亩粮田,可减轻负担1万多元。省里全面停征农业税,好比让我们吃下了一颗“定心丸”,今后我还想承包更多的粮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