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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5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村村都有律师
  肖海林在城西村有如此能耐,兴奋的不止有当事各方,还有海盐县司法局。

  2006年5月11日,海盐县司法局制订了《海盐县“百名农村特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为全县104个村配备了法律顾问。让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及其他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人员担任,一人至少结对一个村。

  根据这份《规则》,法律顾问的主要职责是,对农民进行法制宣传和培训、为村里的日常工作提供法律咨询、审查村里的合同、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文书和出具法律意见、出具律师或法律工作者函维护村合法权益、起草并以村或村经济合作社名义发布法律公告、对村里的决策提出法律意见等。

  《规则》还规定,律师和法律工作者所在机构可与结对村根据法律规定协商法律顾问费,其他人员担任法律顾问不付酬金。

  “公职人员为村里提供法律服务,当然是免费的,虽然这是额外服务。”海盐县司法局局长叶国良说,“我们这样做,主要是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和农民合法利益。”

  2007年4月10日,海盐县司法局出台了活动实施意见,将2006年《规则》中列举的14项法律事务合并为8项,但基本内容变动不大。

  同时,实施意见要求法律顾问应当经常与结对村联系,每月一次前往开展法律宣传和咨询,每年进行一次法制培训,并根据村里的需要,开展其他服务。当然,如果是直接代理诉讼案件,则超过了法律顾问的范围,应当根据一般的律师代理服务签订协议和约定报酬。

  海盐县政法委书记蒋建森在4月28日召开的全县司法行政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暨深化“百名法律顾问结百村活动”工作会议上讲话说,这个活动“提高了全县农民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有效化解了一部分农村矛盾和纠纷。”

  叶国良说,由于合法途径有时表现为不畅通、效率不高等,群众易产生对法律和政府的不信任情绪,严重的会导致上访。法律顾问就是要把这种情绪重新引导到法律轨道上来。

  此外,2007年的实施意见中,还给法律顾问增加了一项服务内容: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蒋建森说,海盐有26万农民,侵害农民利益的案件时有发生,法律顾问要为他们提供法律援助。

  而这个举措的始作俑者,正是城西村。村党支部书记张祥明曾经是一名商人。1998年,时任村干部的张祥明深感处理农村事务之复杂艰难,于是想起办企业时聘请的法律顾问,决定聘请肖海林做城西村的法律顾问。

  “这事在全国都不多见。”张祥明说,一个农村出嫁女能否获得征地补偿的问题,他两三个月弄不出个结果。律师来了给大家一讲,两三天就制订出一个文本,村民代表会议一通过,大家都认可。“我们一方面不懂法,另一方面即使做法符合法律规定,我们也讲不清楚,村民总以为我们做法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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