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5月14日专电(记者 江国成 赵晓辉) 证监会14日宣布,上市公司杭萧钢构在安哥拉住宅建设项目信息披露中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披露的信息有误导性陈述的违法违规行为,决定给予这家公司和相关高管警告,并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
证监会14日在其官方网站及相关证券报上发布了《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萧钢构及单银木等人)》。这份决定书落款日期为4月30日。
证监会认为,从已有证据看,安哥拉项目合同的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13.4亿元,而杭萧钢构2005年度经审计的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只有15.16亿元,足以对杭萧钢构的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因此,这一事件应当及时予以披露。对此,杭萧钢构只是在公司内部的总结表彰大会上发布,其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所述“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直接负责的公司主管人员是单银木、周金法,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陆拥军、罗高峰。
证监会还认定杭萧钢构在披露的信息中有误导性陈述。
证监会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对杭萧钢构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对单银木、周金法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对潘金水、陆拥军、罗高峰分别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