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国强 通讯员 沈钢 高旦萍) 今年是《职业病防治法》实施5周年。记者日前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我省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专家提醒农民工增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
“工厂里都是粉尘,连口罩都没有,最后实在受不了只好自己花钱去买个口罩。”28岁的安徽籍民工李某告诉记者,以前根本不知道什么叫职业病,更不知道还有法律可以保护自己。
像他一样,许多农民工甚至还不知道什么叫职业病,更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尽管我国的《职业病防治法》已经对各项职业病的防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然而由于对法律的不了解,或害怕丢饭碗等许多原因,大多数农民工并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健康权。
“农民工朋友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职业卫生监督科科长汪严华主任医师表示,在农民工职业病防治中,除了要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感、政府加强对企业的监管之外,更需要农民工加强自我保护,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汪严华建议说,农民工要主动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要将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后果、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该享受的待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而一旦怀疑自己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正规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如果所在企业不组织申请职业病确诊,可以拨打卫生监督投诉举报电话96301进行投诉,如果在确诊之后企业不履行赔偿义务,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或法院投诉、起诉。
据介绍,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主要包括尘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10类115种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