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经中国保监会批准,并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此次更名不涉及该公司营业执照其他内容变更,原有客户的保单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据悉,公司更名后,凡持有该公司更名前及更名期间以“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名义签订的保险合同的客户及其他合同的对方当事人,其保险合同项下的保险责任及其他合同项下的“国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责任均由更名后的“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不影响任何保单持有人、受益人或其他合同项下权利人的任何权益。公司将向保单持有人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告知书,从而使客户的利益得到法律保护。(罗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