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2版:本省要闻
3  4  
PDF 版
· 整合基层力量 创新工作机制
增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效
· 比试“番茄摆阵”
· 打黑除恶 务求实效
· 浙江9种原创图书上榜
· 行政审批不再“背公章旅行”
· 全省已有9000家事业单位办事公开
· 全省昨销毁违法音像制品90多万张
· 绍兴五千领导干部
公开作风建设承诺
· 农村连锁超市放心店今年将全覆盖
· 我省进入知识产权纠纷高发期
· 上虞企业承包泰国“福利房”项目
· 十大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中心镇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7年4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十大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中心镇
200个中心镇将成为我省新农村建设示范区
  本报讯 (记者 吴妙丽) 我省将选择200个左右的中心镇,分期分批进行全方位的培育,“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特色明显、经济发达、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生活富裕、体制机制活、集聚集约水平高的小城市。这是省政府最近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中心镇培育工程的若干意见》所明确的目标。

  记者从省发改委了解到,为了加快培育中心镇,我省推出了十大扶持政策和改革措施,包括建立和完善中心镇财政体制、实施规费优惠政策、加大对中心镇的投入和用地支持力度、扩大中心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统筹城乡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等。

  据悉,我省在中心镇培育中将着力促进特色产业培育和人口集聚,同时加快社会事业发展。中心镇要建设好“一校(高标准的普通高中或职业高中)、二院(中心卫生院、综合性敬老院)、三中心(文化中心、科普中心、体育中心)”以及“一路(高标准的进镇道路)、二厂(自来水厂和污水处理厂)、三网(自来水供水网、垃圾收集(处理)转运网、通村公交网)”等设施,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

  省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这样描绘未来的中心镇:它将是产业的集聚区、人口的集中区、体制机制的创新区、“三农”的服务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示范区。

  据悉,省政府出台的这份文件明确将中心镇培育工作业绩列入市、县(市、区)政府领导班子新农村建设考核内容。《意见》还确定了列入“十一五”中心镇培育工程的第一批141个省级中心镇名单。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十大扶持政策加快培育中心镇 2007-4-27 48256F32002924A6482572C8002DCD89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