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绿阵营所提出的这项修正案试图规定,“曾犯贪污治罪条例一审判决有罪,尚未确定或已三审定谳”,不得登记为台湾地区正、副领导人候选人。外界普遍认为,此草案意在排除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参选2008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因此将该草案称作“排马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