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省文明委部署在全省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省文明办负责人今天接受了记者采访。
问:为什么要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
答: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科学发展、共创和谐”已经成为全国人民的共识和愿望。浙江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人的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也必须走在前列。但我们看到,公民出行中不讲文明、不守秩序、不顾礼让等不和谐的现象在我省城乡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并成为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与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不相符合。所以,省文明委最近作出部署,要求全省各地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引导人们从我做起,自重自律,相互礼让,遵守规范,养成文明走路、文明行车、文明乘车的良好习惯,营造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的文明出行环境,形成讲公德、守法纪、尽责任、有秩序的文明和谐社会风尚,进一步提升我省公民的文明素质,提升我省城乡社会文明程度,为迎接党的十七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的召开以及北京奥运会的举办,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问:“文明出行”活动的重点内容是什么?
答:开展这一活动,以提高公民文明素质为根本目标,以发动群众参与实践为主要任务,以文明创建活动为抓手,以市、县组织实施为重点,着力抓好宣传、教育和实践3个环节:一是注重宣传,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在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上下功夫。二是注重教育,以机动车驾驶员特别是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和外来务工人员、中小学生为重点对象,在提高公民的文明素质上下功夫。三是注重实践,结合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设计便于群众参与、实践的有效活动载体,在推动“文明出行”公民实践上下功夫。
问:开展好“文明出行”活动有哪些要求?
答:省文明委要求各地、各部门一要加强对“文明出行”活动的组织领导,发挥部门优势,制定具体措施,落实相关责任,齐抓共管;二要坚持宣传、教育、实践并重,加强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疏堵结合,建管并举;坚持因地制宜,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有实效性;三要广泛发动群众,使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在实践中得到提高。
(本报杭州4月2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