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首批由宁海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江山市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管理服务中心、德清县科技担保投资有限公司和衢州市柯城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四家信用担保公司担保,由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的2910万元开发性金融资金,通过省建行的委托贷款下达到企业。浙江奥仕化学有限公司、浙江巨桑家私有限公司、浙江德清莫干山竹胶板有限公司等16家中小企业成为我省首批成长贷款项目的受益者。
在此前的3月2日,省中小企业局与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合作协议,该协议明确由省中小企业局组织推动,成立浙江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选择优质信用担保机构联合增信建立融资平台,国家开发银行浙江省分行提供开发性金融资金,为我省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双方合作设立的中小企业成长贷款,首期规模为3亿元,下一步将扩增优质担保机构入选贷款平台,使成长贷款规模达到30亿元以上,以切实缓解我省中小企业融资难,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李巧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