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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13版:新闻周刊·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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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母亲帮助公安抓儿子
· “溜溜族”上路不是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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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可信赖”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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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追捕在逃犯罪嫌疑人员难度大、成本高,一直是困扰公安机关的一个难题。犯罪嫌疑人外逃后,由于缺乏线索来源,公安机关往往要动用大量的警力财力进行追捕。

  “有一次我们为追捕一名杀人焚尸案的犯罪嫌疑人吴某,历时10个月,6次赶赴江苏、贵州等地,动用破案经费20余万元才将其缉拿归案,公安人员为此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和努力。追捕一名在逃人员的办案经费平均都在万元以上,而随着人口流动性的增大,这种办案成本还在继续增加的过程中。”永康市公安系统的有关负责人说。

  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自首,首先来自于对警方的信赖,而警方的“可信赖指数”,又来自于平时工作上一点一滴的变化。一位警员说,原来直接推门而入,严厉地对那些家属说某某跟你联系过没有,你们不要包庇,让他早点来投案,这种做法现在不合时宜了。以前敦促投案,一般就是张贴通告,要么就是开着警车上门走一遭。其实这样效果并不好,家里有人犯了罪,他们或许还不知情,警车在他们家门口一停,邻居们就会投来异样的眼光,反而会使那些家属产生逆反心理。

  上门做在逃人员家属工作时不穿警服、不开警车,不给其家庭造成舆论影响,在法律许可的最大范围内为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作设身处地的考虑,变以往“疲劳轰炸”式的劝说为一种犹如远房亲戚串门般“温情式”的群众工作所取代,群众的“信赖感”就是这样积累起来。

  每一次上门,也是一次访贫问苦、了解民生的过程。犯罪嫌疑人外逃后,家中失去了“顶梁柱”,生活困苦的不在少数。民警在说服教育的同时,也会主动解决在逃人员家中的困难,警民距离拉近了,自然会得到群众真心实意的配合。

  通过尊重嫌犯家属的人性化劝说,让在逃犯罪嫌疑人自动归案,一方面给社会消除了安全隐患,给案件受害者以安慰,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公安机关的破案成本,这是一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更重要的是,警方在百姓中的“可信赖度”,得到了最好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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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新闻周刊·社会 00013 “可信赖”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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