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财为国 共建和谐
——浙江国税系统又好又快发展纪事
阳春三月,万木葱郁。浙江大地,生机勃勃。全省各地涌现了不少又好又快发展的典型。
今天,我们要叙说的是浙江省国税系统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生动实践。
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根据新世纪新阶段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和我国社会出现的新趋势新特点,党中央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出发,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给我省国税部门带来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近年来,浙江省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务工作宗旨,坚持管理和服务并重的工作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和高效便民的工作原则,积极推行集办税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于一体的全程服务制度,努力构建具有浙江国税特色的和谐品牌,受到了社会各界和纳税人的好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第一章
阳光政务 和谐之道
高端观察:决策转变 理念先行
著名的心理学家和哲学家威廉·詹姆斯说:
“播下一种思想,收获一种行为;
播下一种行为,收获一种习惯;
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
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
可见不同的理念指导不同的行为,不同的行为收获不同的结果。
浙江省国税系统坚持从纳税人最关心、反映最强烈、也最容易引发矛盾的热点问题和国税部门内部最容易滋生权力“寻租”行为的重点环节入手,紧紧抓住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和国税执法全过程中的关键环节,不断推进以政务公开为主体的“阳光工程”建设。从满足纳税人知情权、方便纳税人办税的初级服务,过渡到将服务作为管理的手段、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较高阶段,使“全程服务”的出台水到渠成。
关键词之一:
政务公开 纳税人 知情权
1998年,浙江省国税系统被省政府列为首批开展政务公开的单位之一,首次向社会公布了包括办税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承诺等政务公开内容。2001年,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制定了《浙江省国税系统文明办税“八公开”实施意见》,同时成立了由省局局长任组长的全省国税系统文明办税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系统政务公开、文明办税工作的领导。2004年,根据税收政策法规的调整变化,对《浙江省国家税务局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修订,统一规范了纳税人的权利义务、税收政策与办税程序、服务时限与承诺、涉税审批事项、行为规范和工作纪律及监督和举报六项内容,做到职责统一、程序统一、标准统一。各级国税机关还在省局统一规定的基础上,不断细化公开的内容,丰富公开的形式,保证了政务公开的广泛性和文明办税的有效性。通过政务公开,满足了纳税人的知情权,起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廉洁的目的,走出了纳税服务的第一步。
关键词之二:
改制度 减税负
在推进政务公开的同时,浙江省国税系统结合落实“两权”制约的各项措施,层层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审批项目,下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最大限度地方便了纳税人。省局先后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克服“六多”问题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见》,在浙江省范围内停止一切针对纳税人的评比项目;取消各类考核项目15项;组织开展内部报刊杂志的清理整顿工作,《浙江税政》实行免费赠阅;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清理各种行政性收费,自觉维护纳税人的应有权利;结合《行政许可法》的贯彻实施,认真做好行政许可规定、实施主体和行政许可收费的清理工作。截至目前,共清理取消70项行政许可项目,其中属于总局的有37项,省局补充的29项,省局自行制定的4项。
关键词之三:
“寓管理于服务” 构建和谐征纳
在政务公开、文明办税的实践中,浙江省国税系统逐渐形成了“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理念,明确服务是管理的基本内涵,执法和服务是管理的两大重点,前者以法的刚性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后者以亲和的柔性营造良好的税收环境。两者的目标一致,同样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相互渗透和交织,相互推动和促进。对税务干部而言,着重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服务与管理的关系。明确税务机关要从检查打击型向管理服务型转变,要充分发挥税收的公共服务职能,依法办税,规范执法,为纳税人营造良好的办税环境。同时,从被动服务向主动服务转变,始终把尊重纳税人、理解纳税人、关心纳税人贯穿在税收工作中。二是诚信纳税与文明办税的关系。明确税务机关和纳税人是平等的征纳关系,税务机关应当“以诚信换诚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换取纳税人的自觉、诚信纳税。税务机关要通过优质的服务,为构建和谐的征纳关系提供良好的基础。
第二章
科学发展 春风化雨
在历经政务公开、审批制度改革等阶段后,2001年11月,省国税局领导班子在总结基层经验的基础上,果断决定全省国税系统实行了集政务公开、服务承诺、首问责任制于一体的“全程服务”办税制度。
——统一受理 全程办理
统一受理,即在办税服务厅设立全程服务受理台,集中受理各种文书。凡纳税人前来办理涉税事宜,不必找相关科室及其经办人,只需向服务台提供有关材料,提出办事申请,服务台对属于国税职能范围内的事项,均予受理。服务台值班人员为全程服务首问责任人。内部流转,即对受理的非即办涉税事项,由全程服务责任人与作为具体承办该涉税事项的处室和经办人通过交接后,按征管流程传递办理,并由前者全程跟踪催办。涉税事项办理完毕,由全程办理责任人复核后,将办理结果通知纳税人。限时办结,即通过制订《全程办理内部环节流转责任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全程办理具体承办部门、人员的责任及办理时限,形成内部监督机制,并与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外则通过设立全程服务监督举报投诉电话、意见簿和评议箱,聘任监督员定期、不定期地组织回访,听取纳税人或办税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完善全程服务工作。
——制定服务项目 承诺限时服务
2002年8月,该局制定了《浙江省国税系统全程服务项目一览表》,将所有涉税事项的流转环节、承诺时限等进行政务公开。2005年以综合征管软件V2.0全面上线运行为契机,进一步修订和补充了全程服务项目,形成与综合征管软件V2.0相配套的《浙江省全程服务项目一览表》,将浙江省涉税事项分为税务登记认定、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退税审批、所得税涉税事项审批、涉税证明开具、发票管理、减免税审批、进出口涉税事项、金税工程、纳税核定、纳税申报共十一大类100小项,其中即办项目46项,比“全程服务”实施前大幅度增加;限时办结项目54项。同时明确了配置合理、业务规范、分工协调的工作运行流转机制及承诺服务时限,进一步提高了服务水平。
——全程服务 网上审批
在2003年底,该局决策层又开始探索建立涉税事项网上审批系统,将“全程服务”从办税服务厅移至互联网,进一步拓展服务的时空维度。2004年初,全程服务审批管理系统顺利运行,不仅实现了我省涉税事项的网上传递、审批、控制和督办,而且基本构建了以两权监督制度和审批结果评价为核心的服务监督体系,对纳税人办理日常涉税事项进行全程的跟踪与服务,对省、市、县三级国税机关办理涉税事项的时限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在服务承诺时效内依法、公开、高效地完成。
近六年来,浙江省各级全程服务台共受理涉税事项近240万件,其中即办涉税事项200余万件,纳税人平均满意率达到98%以上。同时,省局要求全省国税机关把所有为纳税人服务的名称统一到全程服务制度上来,“全程服务”已经成为浙江国税系统的标志性文化品牌。
第三章
“授人玫瑰” 机制保障
“全程服务”制度的实施和完善,对涉税服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浙江省国税系统从简化流程、优化手段、强化考核三方面入手,全面完善涉税服务的各项保障措施,建立为纳税人服务的长效机制。
深度解读之一:
信息化 提升质量和效率
机器的轰鸣,轮机的转动,通讯的畅通,网际的交流……正是背后一套外人看不到的软件支撑系统的作用,才让世界变得更加便捷和高效。信息化,那么陌生和遥远的专业名词,却又如此真实地改变着当代人生活和工作的方式。实验室的争分夺秒,只给了软件产品一半的生命,实际信息化的应用,则让软件产品有了升华生命的机会。在人机合一和其他硬件产品的配合下,演奏出最完美的华章——关键在于征管方和纳税方的完美协作。
多年来,浙江国税人坚持“探索、应用、创新”相结合,全面推进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使纳税服务无论在时间的提速还是空间的延展上,都得到进一步发展。一是积极推行多元化纳税申报方式。伴随着浙江省国税系统征管改革的不断推进,为解决征收机构数量较少、相对集中的现状和纳税人要求提供优质服务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各级国税机关积极探索电子申报、简易申报等多元化申报方式,以及纳税人自选银行缴款等税银一体化模式,使纳税人足不出户申报纳税的梦想变成了现实。据统计,截至2006年底,全省已申报纳税户108.48万户,其中直接上门申报4.63万户,仅占4.27%,其他为:简易申报60.85万户,占56.09%;电子申报42.89万户,占39.54%;邮寄申报和其他申报方式286户,占0.02%。二是建立基于VPDN专线的全省统一网上安全纳税申报平台。2005年随着综合征管软件V2.0正式上线运行,浙江省国税征管数据实现了省级集中。
深度解读之二:
深化改革 简化流程
按照“资源配置合理、管理方式优化、服务简约高效”的要求,以规范、透明、高效、为民为原则,将征管机构的分工由传统的征收和管理职能导向型转变为征管业务流程导向型,重新界定征管机构职能。一是进一步理顺征、管、查的关系。充分发挥办税大厅的综合服务职能,根据纳税人需要统一设置全程服务台、申报征收和发票管理“一台两窗”,依托信息技术开展多功能的“一窗式”服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定位调整为:主动对纳税人开展服务与日常监控,负责下户调查、核定、宣传辅导等事项;机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审批涉税事项并加强业务指导。二是简化涉税审批环节。涉税审批环节由原来的400多个减少到270多个,其中登记、申报、征收等经常性涉税事项的环节由130多个减少到70多个,单项涉税事项的办理时间缩短了三分之二,税收征管的整体效能得到明显提高。三是减并纳税人上报的表证单书。
深度解读之三:
强化考核 服务到位
充分发挥工作目标考核的引导、激励、督促作用,使服务理念内化成国税干部的自觉要求,使服务工作走上科学化、规范化的轨道。一是以目标为导向,规范服务工作程序,明确各级工作职责。涉税服务工作的各项重点通过指标的形式实现了硬化,系统上下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各司其职,逐级负责,层层落实。二是考核与奖惩挂钩,调动干部职工的主观能动性。未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完成全程服务审批事项的,及时予以考核扣分。将工作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考核、公务员考核和记功嘉奖的有效参考依据,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和机关的积极性。三是加强考核督查,深入了解基层情况,对服务工作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敦促其及时改进。
第四章
和谐国税 诚信为基
政务公开、文明办税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实现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浙江省国税系统构建全方位涉税服务体系,不仅仅限于税务机关内部搭建平台树机制,改进流程定目标,运用激励求发展的努力,还积极寻求部门合作,千方百计调动纳税人积极性,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亮点之一:
国地税协作 资源共享
2004年以来,浙江省部分地区国、地税机关密切合作,大力开展联合办证试点。按照“一方受理、联合办证、信息共享、分别管理”的原则,纳税人可就近任意选择国地税窗口进行税务登记,登记信息由国地税按一定的传递方法实现共享。2005年,杭州市区、湖州市、丽水市、上虞市、桐乡市、开化县等单位率先实现了国、地税联合办证,有效降低了纳税人的办税成本,提高了工作质量和效率。其中,杭州的“一地一窗一证一码零收费”制度还被国家税务总局评为创新项目。2006年,浙江省以换发税务登记证为契机,国地税联合开发了纳税人税务登记换证网上预登记系统和浙江税务征管信息共享应用系统,除了原有的新办税务登记之外,还包含了税务登记换证、变更、查询、国地税数据比对等功能,有效提高了换证工作的效率。随着税务登记换证工作的展开,全省国税系统66个考核单位全部实现国地税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联合办证的纳税人达到112.7万户,节约纳税人换证成本7052万元。
亮点之二:
评信誉等级 畅“绿色通道”
2002年,按照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信用浙江”要求,浙江省国税系统管辖企业范围内首次开展企业纳税信誉等级评定工作,根据纳税人在税务管理、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税收法律、法规、制度方面的遵从情况,评定A、B、C、D四个等级,并根据纳税信誉等级实施分类管理,为A级企业提供涉税服务“绿色通道”。当年全省共有1754家企业被评为2001年度A级纳税信誉企业。次年有1130户纳税人评为2002年度AA级纳税信誉企业,2003年度则有AAA级纳税信誉企业904户。2005年,浙江省国地税首次联合评定2004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对象更广,评定程序和标准更趋严格规范,评定内容更加完整,涵盖税务登记、纳税申报、账簿凭证管理、税款缴纳和税收违法违规处理情况五个方面;后续管理也更加有序:对评定为各个等级的纳税人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A(AA,AAA)级纳税人增加激励措施、优化服务水平,对D级纳税人实行重点监控、强化管理,增强纳税人争当A级诚信纳税典范的内在动力,进而提高整个社会依法诚信纳税的意识和水平。同时对评定结果进行动态管理,一旦纳税人发生《浙江省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实施办法(暂行)》中所列情形,主管税务机关应及时确认并提出重新评定的意见,报评委会审定,降低为相应的信用等级。全省共评定2004年度AAA级纳税人1255户(含纯地税50户),AA级纳税人775户(含纯地税15户),A级纳税人3649户(含纯地税769户)。全省各地涌现出了一大批依法诚信纳税企业,社会示范效应日益显现,对全省倡导依法诚信纳税起到了良好的推动作用。
亮点之三:
建设国税网站 强化法规政策宣传
2003年初,浙江省国税局正式开通“浙江国税网”,利用互联网双向互动的特点,对浙江国税的组织机构、工作职责、税务动态等予以政务公开,对纳税光荣榜、曝光案件等给以公示,对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告知,对纳税人咨询和疑难给予解答。同时,按照规范统一、适度集中、突出重点、信息共享的原则,积极推进、完善网站建设和管理。各地将国税机关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视作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加强税法宣传,提升纳税服务水平的重要窗口;视作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和优化纳税环境的重要手段;视作税务机关进一步转变职能,改进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降低行政成本的重要途径。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和税法宣传的准确性、及时性、全面性,为纳税人提供包括网上办税、政策咨询、投诉举报等多项服务,网站页面布局简洁,访问速度较快,较好地满足了纳税人的信息和服务需求。
尾声
成效与启示
近十年的实践证明,浙江省国税系统以全程服务制度为核心的全方位涉税服务体系,有效转换了国税机关内部运行机制,促进了国税收入的持续快速增长,推动了新型征纳关系的建立,谋求共同发展,实现双赢,创新了全程服务新模式,增强和提升了国税机关的亲和力与美誉度。
启示之一:促进了国税收入的又好又快增长。政务公开、文明办税成为浙江国税的增收助推器。“十五”期间全省累计入库全口径国税收入5780.29亿元,年均增长21.01%;2006年国税总收入达到2050.70亿元,比上年增长23.33%,增收387.86亿元;其中,国税部门直接组织的收入1455.62亿元,比上年增长23.62%,增收278.17亿元,宏观税负稳中有升。伴随着岁月的绵延流长,浙江国税人驾驭和谐的羽翼,活跃在全省农村、城市、山区、港口、海边……处处留下和谐纳税的清香。没有树根,就没有绿叶的风光,更没有万紫千红的春天。
启示之二:构建了和谐的国税品牌。“全程服务”包括政务公开、全程办理、即时监督三方面内容,通过变纳税人找税务干部办事为税务干部主动为纳税人服务,一下子把国税机关的处科室都推到了为纳税人服务的第一线,同时促使机关不断审视和规范内部工作职责,突出部门间的工作衔接要求,较为彻底地改变了办事的随意性,减少扯皮,提高了涉税事项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形成了规范、透明、方便、快捷、高效的涉税办事工作体系。同时,税务干部的这种自我约束、自我加压,得到纳税人更多的理解和尊重,从另一个侧面也促进了税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了纳税人对税法的遵从度。
启示之三:树立和提升了国税机关新形象。全程服务要求国税干部既要真诚服务,又要善于服务,既要熟悉税收业务,又要具备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这种新的要求能激发干部职工自觉学习的积极性,也促使干部牢固树立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变无所用心为勤勉敬业,使国税系统以崭新的形象,廉洁勤政的风气展现在全社会面前。2006年全系统共有4个市地局和49个县市局参加当地政府组织的行风评议,其中有1个市地局和15个县市局获得第1名,2个市地局和36个县市局获得前3名,获得了强大的形象优势。
桃红更浓,柳绿日新。这是生机盎然的春天,而春天的希望绽放在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的实践中,春天的希望植根于广袤的土壤中。浙江国税系统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浙江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公仆意识、节俭意识,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
□ 陈少敏 王国灿 沈国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