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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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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受贿近500万元 非法持有6支枪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
许晓刚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本报衢州4月9日电 (通讯员 范跃红 赵建民 记者 黄宏)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原副局长许晓刚涉嫌受贿、非法持有枪支案,今天下午在衢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以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两罪并罚,判处许晓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法院审理查明,现年56岁的许晓刚曾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江西省新闻出版局副局长(正厅级)。1997年至2005年5月期间,许晓刚利用担任江西省公安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04.84万元、港币23.15万元、美元7万元、欧元1万元。

  法院还查明,1989年至2006年7月期间,许晓刚先后非法将6支民用制式枪支存放在自己办公室和家中,后又分别存放于朋友处。案发后,该6支枪已被江西省公安厅依法扣押。法院据此认定,许晓刚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罪。

  许晓刚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浙江省检察院管辖。2006年4月24日,浙江省检察院将该案交由衢州市检察院依法立案侦查,2006年5月11日,许晓刚因涉嫌受贿罪被衢州市检察院依法逮捕。今年1月19日,衢州市检察院依法向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月15日,此案公开庭审时,许晓刚承认检察机关指控自己的犯罪事实,并当庭悔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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