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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3版:国内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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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1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北京发布消费警示
勿食有毒海丝螺
  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 (记者 刘浦泉) 北京市有关部门近期检查发现,个别市场经营者和部分餐饮企业仍在购进和出售对人体健康有害的海丝螺。对此,北京市政府食品安全办公室9日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市民不要食用易引起神经性中毒的海丝螺。

  海丝螺是织纹螺的俗称,盛产于浙江、福建、广东沿海。织纹螺的外形特征表现为尾部较尖,细长,长度约为1厘米、宽度约为0.5厘米,约指甲盖大。据专家介绍,织纹螺在生长过程中,因摄取赤潮中的有毒藻类而被毒化。织纹螺引起食物中毒的主要毒素是麻痹性贝类毒素,类似于河豚鱼毒素。消费者食用后可引起神经性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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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3 勿食有毒海丝螺 2007-4-10 48256F32002924A6482572B800463D8C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