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4月9日电(记者 周婷玉)记者9日从卫生部获悉,深圳市人民医院违反规定乱收费,院长周汉新被撤销院长职务。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日前向全国卫生系统通报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问题。通报指出,给予深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董日生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副院长刘明行政记过处分,并对其他责任人作出了相应的处理。
2006年12月中旬,媒体报道了深圳市人民医院乱收费等问题。经查,深圳市人民医院在患者孙某住院治疗期间,通过多计费、重复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方式多收取患者费用2263余元。深圳市人民医院作为公立医疗机构,违反国家价格和收费政策,性质非常严重,情节非常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是典型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医院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院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