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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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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一篇“社情民意”催生1号提案
建设部已就该提案进行专门调研
  本报讯(记者 袁艳 通讯员 杭信) “政府建房的受惠目标应当锁定在低收入家庭,通过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让每一户中低收入家庭都能在不久的将来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梦想……”在今年的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上,由民革中央提交的提案《关于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议》被列为1号提案。这份提案的催生者是杭州市政协常委、民革杭州市委常委张少华。

  针对目前老百姓普遍反映的买房难问题,张少华作了专题调研,今年全国“两会”前,张少华向民革中央提交了一份他精心撰写的“社情民意”,建议政府参与投资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难题。他建议,要界定政府建房的目标群体,明确受惠对象,锁定低收入者,首先满足贫困家庭居住的基本需要;要区别对待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应由政府负责规划、建设和管理,根据需要决定出售或租赁,房价或租金水平、受惠对象应以低收入家庭为目标;政府可利用市场机制建造公共住房,施工、建造可由建造商承包;中央和地方需要成立专门以发展公共住宅为职能的机构。

  这份“社情民意”受到了民革中央的重视,被作为民革中央的集体提案提交大会。目前,该提案已引起建设部的高度重视,并作为课题进行专门调研,张少华委员也受邀就该课题进一步建言献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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