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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6版: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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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注册商标的“门槛”提高
“商标炒客”日子难过了
  本报讯 (记者 徐园) 以个人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然后高价炒卖从中牟利。今年2月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一纸新规定,为这种“商标炒卖”行为设置了“门槛”。记者从一些商标事务所了解到,目前代理的个人注册商标业务已经大大减少。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的“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通告,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需出具营业执照、合伙协议、承包合同等证件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等。另外,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这一新规实施1个多月来已经显现其威力。“原来我们有40%左右的业务来自个人注册商标,现在这部分的业务量明显减少了。”浙江裕阳知识产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余秀旸告诉记者,“毕竟原来只要拿个身份证,签个字就能办好,现在门槛抬高了。我听说,最近国家商标局受理大厅的人流量也少了很多。”

  宁波天一商标事务有限公司的有关负责人透露,该公司代理的自然人注册商标主要有三类情况,一类是农副产品、水产加工领域注册商标的,一类是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大股东以个人名义注册的,还有一类则是以投资为目的的。他表示,新规定对一二类没有什么影响,对第三类则是一个打击。

  而仔细分析第三类人,大部分可以归为“商标炒客”。近年来,商标领域炒风日盛,尚未注册的知名企业商标商号、著名商标近似名称、时尚文体名词、地理名胜,都成了抢注对象。去年,一温州商人收集了全国各地知名酒店的商号,一天时间向国家商标总局提交了171个商标的注册申请,可谓将商标炒风演绎到了极至。据有关人士介绍,我省个人注册用途为投资的商标数量2006年超过1万件,杭州、温州、台州等地活跃着的商标投资者逾千人。

  “这些炒客抢注的商标,有的可能根本无法使用,但却加大了正常注册的难度,扰乱了商标注册秩序,也浪费了国家的行政资源。”省工商局商标监管处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对自然人注册商标进行资格限制后,恶意抢注和炒作成本增加了,难度也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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