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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2版:本省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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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没有教育乱收费?用“电子眼”查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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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重要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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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有没有教育乱收费?用“电子眼”查一查
所有收费须出具电子收据,违反规定将严处
  本报杭州4月5日讯 (记者吴妙丽 通讯员 徐小玲) 惩治教育乱收费将用上 “电子眼”。记者今天从相关部门获悉,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政府纠风办、省教育厅等5部门联合发文,要求今年秋季开学前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建立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督系统;各学校不得在此系统外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收费必须向学生出具电子收据,违反规定者将受到严处。

  教育乱收费一直是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共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104件,有45人受到责任追究,清退违规收费1258万元。

  据悉,在即将完成的教育收费电子实时监督系统平台上,各级纠风、教育、物价、财政部门可按管理权限查看学校向每位学生收费的情况,并根据事先设定的条件,判断是否有自立项目收费和超标准收费等违规行为,为监督部门提供信息。

  在利用“电子眼”加强对学校收费监控的同时,及时透明的价格服务也即将全面深入校园。今天,我省所有省、部属高校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在浙江工商大学举办的“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现场会。

  据介绍,“价格服务进校园”具体内容包括清理学校的收费,以各种形式进行公示,保证收费政策透明到位;教育收费信息及时提供给学生、家长;建立收费主管部门与学校、学生、家长沟通平台,确保咨询与投诉渠道畅通。从今天起,该活动将在全省所有高校及中小学校园全面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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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 本省要闻 00002 有没有教育乱收费?用“电子眼”查一查 2007-4-6 48256F32002924A6482572B4004A7ECE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