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仙居4月5日电 (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牟丹) 今天是清明节。一大早,仙居县皤滩乡农民朱小龙就急急忙忙赶到10公里外的淡竹乡下陈朱村,在仙居县人民法院法官的监督下种树护林。过火痕迹仍赫然在目的那一大片山地,正是他在去年清明上坟时不慎失火烧毁的。
去年清明节,60多岁的朱小龙上坟燃放烟花时不小心引发森林火灾,最后竟烧毁了130多亩山林。悔恨莫及的朱小龙立即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今年3月28日,仙居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判决朱小龙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同时,承办此案的法官在对朱小龙的家庭情况进行核实时发现,他的家里经济很困难,没有什么经济收入,根本没钱赔偿大火造成的损失。于是建议朱小龙用每年一次给下陈朱村义务植树,每月参加护林的形式,补偿火灾造成的4000元育林费损失。
考虑到朱小龙年老家贫,下陈朱村村干部商量,村里自己掏钱买树苗,并动员全村村民上山为130多亩被毁山地补种,只要求朱小龙每年来补种一些树苗和参加村里每月的护林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