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国土资源部11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经大丰市人民政府批准,大丰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对下列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进行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江苏省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4月6日
二、出让起始价、竞买保证金及加价幅度
NO.2007-C-19宗地: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400万元,竞买保证金120万元,加价幅度为2万元/次或2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7-C-20宗地: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2600万元,竞买保证金600万元,加价幅度为5万元/次或5万元/次的整数倍。
NO.2007-C-21宗地: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为8600万元,竞买保证金2000万元, 加价幅度为10万元/次或10万元/次的整数倍。
三、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开发资质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时无开发资质或资质未达到法律规定的,竞得后,应于实际开发前依法申请取得单项房地产开发经营权。本次挂牌出让可以独立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四、竞买申请办理
有意竞买者于2007年4月6日8时30分起至2007年5月10日18时止持竞买申请书,自然人凭有效身份证件,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委托代理人凭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件),同时携竞买保证金到大丰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报名。经资格审查合格,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买。逾期不接受报名。
五、公告、报价时间和地点
1.公告时间:2007年4月6日8时30分至2007年5月11日16时。
2.挂牌报价(书面)时间:2007年4月6日8时30分至2007年5月11日15时。
若在挂牌时间截止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报同价或另有要求加价的,则按拍卖规则进行竞价,出价最高者为竞得人。
3.报名、报价地点:大丰市国土资源局五楼建设用地科。
六、出让人及其地址
出让人: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地址:大丰市幸福西大街9号
联系人:纪先生 钱先生
电话:(0515)3517485
3996776 3958818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主要指标及要求
江苏省大丰市国土资源局
编号 地块坐落 地块
状况 面积(㎡) 土地
用途 出让
年限 规划设计要求
建筑密度 绿化率 容积率
NO.2007-C-19 港区A4区人工
湖东侧地块 净地 22938 商业
住宅 40年
70年 ≤40%
≥30% ≥35% ≤1.2
NO.2007-C-20 海港新城区
C1、C2、D1地块 净地 136920 商业
住宅 40年
70年 ≤45% ≥30% ≤1.5
NO.2007-C-21 港区口
岸服务
区地块 1号 净地 84648 住宅 70年 ≤20% ≥35% ≤1.5
2号 净地 147930 商业 40年 ≤35% ≥25% ≤1.0
≤5% ≥10% ≤0.1
3号 净地 244248 商业
住宅 40年
70年 ≤25% ≥35% ≤0.6
≤20% ≥40% ≤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