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杭州4月4日讯(记者 刘刚) 只要通过国内的节能认证,就可以加贴美国“能源之星”标示,在美国市场上销售时,还可以获得美国政府的节能产品补贴。这个曾经让浙江节能产品生产企业觉得遥不可及的想法,如今正变得越来越近。
记者今天从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标认证中心了解到,该中心已与美国环保署正式签署协调互认谅解备忘录,双方将致力于实现中标认证中心节能认证与美国环保署“能源之星”节能认证的相互认可。
“能源之星”是由美国环保署和能源部共同推广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在美国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同时,美国政府明确要求政府采购必须是获得“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联邦及各州还对获“能源之星”认证的产品进行补贴。
上虞尧亮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是家生产节能灯的企业,当公司总经理陈尧良听到这一消息时,惊喜地表示,他们一直想通过“能源之星”认证,如果这次中美双方的节能认证能相互认可的话,那就不用千里迢迢去美国了,可以节省不少成本。
“不过,要实现双方认证的相互认可,首先要统一认证标准,要做到这点还需一段时间。”省标准化研究院合格评审处李处长如是告诉记者。中标认证中心国际部的赵女士告诉记者,该中心与美国环保署已计划在今年5月就具体的实施计划达成共识,双方有可能先选择部分产品进行试点,并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扩大协调互认的产品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