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0003版:国内要闻
3  4  
PDF 版
· 源 泉
· 要闻简报
· 重疾险须保6种疾病
· 全总:广东麦当劳肯德基违法用工
· 山顶上的“寄宿小学”
· 马英九“特别费”案首次开庭
· 治疗肝病有望“一人一方”
· 重庆“钉子户”选择实物安置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7年4月4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重大疾病保险行业规范正式启用
重疾险须保6种疾病
  据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记者 毛晓梅) 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联合制定的我国首部《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简称《规范》)正式发布实施。3日起,各保险公司将启用行业统一的重疾定义,并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开发和管理重疾险产品。

  《规范》明确要求保险行业使用统一的重疾定义后,成年人重疾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必须包括25种重大疾病中发生率和理赔率最高的6种疾病。

  这6种重大疾病是: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也就是说,今后凡是叫“重大疾病保险”的险种,至少必须能保这6种疾病。据介绍,目前国内市场上销售的重疾险产品大多数涵盖了上述疾病保障责任。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浙江日报 国内要闻 00003 重疾险须保6种疾病 2007-4-4 48256F32002924A6482572B200489167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