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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0007版:政治与社会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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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4月2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宁波昨起开禁马路小摊
允许便民摊贩定时定点上街设摊,老百姓有决定权
  本报宁波4月1日电(记者 周松华 通讯员 牛小华 邵少东)今天起,宁波开始尝试在市区范围内对小摊小贩进行路段分类管理,经老百姓同意,部分便民小摊将被允许定时定点上街设摊。

  目前,宁波市城管局已将市区道路分为“严管”、“控制”和“规范”三个不同地段,其中中山路、天一广场等46条主干道路和商贸区段被划入了“严管地段”,这里绝对不允许设摊。其余路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马路摊贩将被适当允许进入,并实行规范管理。

  江东区王隘路是首批对马路小摊开禁的道路之一。下午4时许,这条200多米长的道路两旁陆续摆出了十几个小摊,蔬菜、水果、点心、小杂货、修车摊……五花八门、应有尽有。这里的摊主大多是下岗工人和外来民工,修车师傅陈明亮就是其中一位。6年前,老陈从单位下岗后,就利用修理自行车的手艺,摆起了小摊。

  “马路摊贩其实也不那么讨厌。”王隘社区的居民毛车云告诉笔者,他和邻居们每天下班后都会到小区门口的“街市”上逛逛,买东西方便,还能讨价还价。据统计,在江东区,相对固定的修理铺、早餐点等就有270多家,马路小摊给百姓生活提供了极大便利。

  宁波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说,过去城管部门一直封杀马路摊贩,可效果并不明显,城管执法队员与马路摊贩之间“猫捉老鼠”的荒诞剧经常上演。而事实上,这些马路小摊在自我谋生的同时,也对城市功能进行了必要补充。“对马路摊贩由堵到疏,既是宁波城管部门人性化执法的一大举措,也体现了和谐社会的理念。”

  马路摊点设不设,老百姓有决定权。这位负责人告诉笔者:“允许便民小摊上街,并不等于流动摊贩可以大行其道,除了要定时定点,不能影响道路交通和环境以外,还必须得到百姓的许可。如果当地居民一致反对,那么这些摊位还必须‘撤离’。”据了解,今后在规范地段设立的便民小摊,将由城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协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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